我告诉他我们学校规定女生宿舍不能留宿男生,所以让他去学校招待所睡一晚,明天买票回去。他没表示反对,我松口气。我们吃完饭时是8点多,他说现在去招待所太早了,让我带他逛逛学校。我们学校还挺大的,散步一趟要花1个小时,消化消化也好。
边走我边向他介绍学校的建筑,当然和他们Z大不能比,可是除了这个我也不知道该向他说什么好。走着走着,他靠近了点,顺势牵着我的手,很像我们小学时一起回家的情景。不管刮风下雨,我们牵着手上学放学,遇见熟人便齐声打招呼,叔叔阿姨叫得很甜。直到四年级后我有了要好的朋友,就不再和他一起上学放学了,但往往一回头,都可以看见胖乎乎的影子默默跟在我们后面。
多年之后重新牵手,他的手变得陌生得很,肉乎乎的小手变大了,张开可以把我整个拳头包住,手指长而有力,忽然改成十指交握时我怎么也挣不开。
牵手之后我不再说话,简直是被他拖着一样往前走。校园里情侣很多,走路的时候也互相牵着手,勾肩搭背的也有,在暗处亲热的也有,我们最普通不过,没有引来什么特别的注目,这让我稍微好过一点。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是不是多亲密都不会被冠上“伤风败俗”的帽子?
身在异乡而避免不了的孤独,佳节倍思亲的情绪,身边忽然有了一个亲人,并且还有类似于情人的暧昧关系,那感觉,是一颗奇异的果子,各种滋味都有。
来到校园尽头的小桥,我们停了下来,凉风习习吹着我额前的流海,他不愿放开我的手,我偏过头不看他。河边的树荫下也有不少亲热的情人,旁若无人地调笑亲吻,偶尔路过的人看见了也当没看见,最多侧目一下就匆匆而过。他移到我身后,从后面抱着我,我本能地反抗了两下,最后放弃。我不说,他不说,这里根本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只是自己心里过不起而已。他一有如此亲近的行为,我的心里就免不了天人交战,矛盾和挣扎,对与错的论争,该和不该的徘徊,亲情和爱情的界限,以及一种罪恶感和隐藏在罪恶感之后的快*感。
他撩开我披在身后的长发,把唇贴在我颈边,痒痒的,我说你不要这样,他回答小薇我想你,声音低柔,触及我内心一处柔软的角落。他收紧手臂圈紧我的腰,另一手的拇指开始轻轻摸着我的唇,我偏头躲了一下,他抬起头,一个轻吻落在我唇边。
我的手机忽然响起,我如释重负伸手去口袋掏,来电显示上的“妈妈”两个字,让我背后一凉。我推拒他搂着我腰的手,可是没有推开,在他更加紧密的怀抱里接起来自家里的电话,心跳加速。
妈妈只是问了问我在学校的情况,十一不回家会不会孤独什么的,让我有空出去逛街买点东西。换爸爸接的时候,他很直接地问瑾培有没有说要过来看我,我毫不犹豫说了慌,回答他没有,又虚情假意问了爸爸瑾培在学校里怎么样之类的,爸爸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儿子正抱着他的女儿,就在后面听着我们的对话。
挂了电话之后我心里难过得要死,说实话就让爸妈担心痛苦,说假话又觉得对自己过意不去。他从我手里抽出手机,翻看着里面的内容,我想起里面有好多短信都忘记删,其中就有贾路的,问我十一能不能一起出去逛街。毫无疑问,这些短信逃不过瑾培的眼睛,他拿到我手机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去看我的收信箱,发件箱,然后看通话记录。把手机还我之后,他什么也没问,放开我靠在一边。
“小培……”我拉了一下他的衣角。
“真可怜……”他冷笑着。
我问:“谁可怜?”
“那个叫贾路的小子。”他搭着我的肩,凝视着我,“他不知道你允许他追求的唯一原因是——他不是你弟弟。”
他好像道破了什么,我对他耿耿于怀的唯一原因恐怕就是——他是我弟弟。但我如何也想不通,亲人之间也存在欲念的话,家庭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个社会不容许的事情真多,即使是两个年龄相差巨大的男女结合,也会引来许多好事之徒的议论,更不用说这对男女之间还有什么血缘或是辈分之间的特殊关系。许多人对这种事情感到鄙夷,歧视,就算他们中有一部分人能接受同性之间的爱情,对于血缘,他们却觉得肮脏。但时间倒回几千年,埃及王室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往往都是近亲通婚,兄妹、姐弟之间的婚姻被视为是绝对的纯洁。
“如果你和我毫无血缘关系……”我深吸一口气,想撇开姐弟的身份重新审视眼前这个男人的时候,他摆一摆手,板着脸说:“别做不合实际的幻想,我们就是姐弟,你必须认清这个事实,否则你会更加痛苦。”
我被他一席话挫败,心乱如麻,他一把将我搂住,在我耳边低声说:“无论我抱着你,吻你还是和你做更亲密的事,你都要时刻记住这是你亲弟弟,你不觉得这种感觉非常好吗?”
“住口!”我捂住耳朵。
“小薇……”他又像上次一样将我困在双臂之间,目光灼灼,像极了伊甸园里引诱夏娃犯罪的蛇,向我吐着剧毒的红信子,“想想看,他们都知道我们是姐弟,爸妈在千里之外担心着我们会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可是呢,我们俩在这里,在这个没有人知道我们身份的地方……”他的唇渐渐下压,吻住我,我像中了魔咒,在接触到他温热柔软的唇时,浑身竟是一阵罪恶的颤栗,犯罪的快*感,心里想——这个人是我弟弟,我是他的姐姐,我们在没人知道我们身份的地方接吻……快*感,从被引诱着犯罪到主动犯罪,无以名状的快*感升腾在体内,原来我们毕竟流着同样的血液,对同一种犯罪竟也有同样的兴趣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