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大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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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第十八章——
——是个狼人——
本想着去图书馆,但考虑到讲题时一定会发出声音,便考虑找家咖啡馆。
虽说宿舍区也新开了一家咖啡馆,但咖啡馆门口写了大字,禁止高声交谈,我和林同学二人便打了退堂鼓,转移阵地。
中午刚一下课,林同学便给我发了微信,约我在学校门口碰头。
我怕他久等,还没下课就开始收拾桌上的书本,而后便匆匆忙忙朝校门口赶去。
我赶到时,他也正悠哉地朝门口走,见到我,便咧开嘴,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你来啦。”
我感觉我终于活过来了。
他叫了车,告诉了我一声选定的咖啡馆的位置,然后解释道,“远是远了点,但他们有小的隔间,这样我们讲话也不会影响别人。”
我点点头,对他的安排感到很满意。
两人独处,多么好的培养感情的机会啊。
看看这头小绵羊,还一脸单纯地以为我是去正经给他辅导外语的呢,真可爱。
林同学真是一个满分学生,知道要照顾老师的肠胃,特意先领我去吃了午饭,而后才带着我进了咖啡馆,由美丽的服务员姐姐领着去了提前预定好的小包间。
毕竟要在这里呆一下午,我们商量了下,一人点了一份甜点,还点了一壶菊花茶。
林同学说,“清热败火”,我自然是没什么意见。
但他见我点了个小蛋糕,倒是有点意见,“你不是才吃过午饭,你肚皮通大海的吗。”
我假装收拾东西要走,他这才知道好言相劝的重要性,“我错了,错了,您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吃什么吃什么,反正您瘦。”
我满意地点点头,示意他不要啰嗦,赶紧开始学习。
没过多久,我终于明白他点菊花茶的目的,真的是为了让我清热败火。
他的英语算不上多么糟糕,但他做题真的十分草率,文章看完一遍依旧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我要求他找到对应问题的原句时要划出来,他居然跟我说「划线看起来不整齐」。
另外他的写作也有许多小毛病,谓语动词的变形,单复数,单词的拼写等都出现过错误,而这些明明是可以轻易避免的。
一张有望达到优秀的试卷,硬生生被他做出及格边缘徘徊的效果。
也是个人才,我这么安慰着自己,一杯接着一杯喝菊花茶。
喝多了,我去洗手间,让他再做一篇阅读,企图用时间来消磨他的粗心。
等我回到包间时,见东西都还在,可他人却不见了,便到大堂里找他,顺便走两步锻炼一下我发麻的双腿。
听到钢琴声,我也没往那方面想,直到清楚地看见坐在琴凳上的身影十分眼熟时,才惊讶万分地走过去。
咖啡馆里温度很高,他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衬衫,套一件米色无袖马甲,下半身是深色牛仔裤,脚踩一双马丁靴。
冬天将他的皮肤养的白了些,从我的角度看去,似乎也可以算的上是眉清目秀。
我没有打断他,而是隔着一段距离,安静地看着他,听他弹琴。
我以前看他,总是一副活泼好动的样子。在合唱队时是开心果,和周围的人都打的火热,把训练的氛围闹的十分和谐融洽。
偶尔在篮球场,或在操场上看到他,也是挥汗如雨,酷爱运动的表现。
今天应当算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样安安静静地,摆弄着钢琴。
我没有学过钢琴,但也一直认为弹琴的人气质非常出众。
比如我眼前的林季阳。
他弹的是歌手Enya的《onlytime》,这首歌我也听过,据说是Enya在出车祸昏迷三天三夜醒来后,得知与自己不和多年的姐姐为自己写曲祈福后,深受感动而写下的。在哀悼911罹难者时,因其哀愁与神圣,也广为流传。
我同他之间隔着段距离,他面前还有一盆郁郁葱葱的盆栽。
可他还是发现了我,一边朝我笑笑,一边用眼神示意我靠近。
我就任由我的身体和灵魂都朝他走去。
等完全走到了他跟前,他又用下巴点了点摆在钢琴上的话筒,而后朝我眨眨眼。
其实我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何况他弹的很美。可他一双眼睛充满期待地看向我,亮晶晶的,那里燃烧着的,是生命之火。
无论是什么场景下的他,对我而言,都是一团火,形象跳动,唯一不变的是那炽热的温度,连带着我这块冰砖也一起燃尽,连水渍都不曾剩下。我也心甘情愿地,在他眼里,化为灰烬。
终于还是忍不住拿起话筒,配合地唱起来。
Who can say when the roads meet 谁能说得清道路将在何时相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