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297)
“还是算了,子廉叔父和我虽有交情,但这种事,还是靠自己的好。
否则传扬出去,即便是得了功名,也被人看不起……弄不好,吃不到羊肉,反而惹来一身骚。”
“呃……”
荀衍不由得,哑然失笑。
话粗理不粗,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一个道理。
荀衍对曹朋更添了几分好感,心里面同时,也拿定了主意。
……
这一晚,风平浪静。
第二天再次启程,道路已变得好走了许多。
特别是在过了曲阿之后,这道路就更显平整。所以行进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大约五六天的功夫,曹朋等人便过了无锡。再往南,大约一天半的时间,就可以到达吴县,大家的心情,也随之轻松许多。
一场大雨过后,接连几天,都是阳光明媚。
这一日,车队行驶至震泽畔,突然停了下来。
张昭派人前去打听,却得知是前面的道路被堵上了。
两辆马车突然翻倒在路中央,以至于道路不同。不过对方正在挪动车辆,很快便会让出通路。
“出门在外,难免会有差池。”
荀衍倒是显得很大度,“既然他们说很快让出通路,咱们也不用着急。我常听人说,震泽风光独秀,却一直未得见。今日既然路过,虽不能泛舟大泽,但也可以在湖畔,一赏景致?”
“呃……”
张昭想了想,觉得荀衍这要求,倒也算不得过分。
震泽,也就是后世的太湖。
同时也是孕育吴越文化的摇篮。
张昭觉着,正可以借此机会,一展江东之美。
所以欣然答应,和王朗荀衍,一同向湖边行去……
“阿福,你也来。”
荀衍走出两步,朝着曹朋招手。
曹朋一怔,连忙跳下车,快步跟了过去。
“休若,你家这阿福,倒是个可人儿。”
可人儿?
你他娘的还真能整词儿啊!
曹朋心里暗中咒骂。
原来,这王朗好娈童,喜美男。
一开始曹朋还不知道他这癖好,后来还是荀衍无意间提起。东汉末年,士大夫多有怪癖。
龙阳之风自战国兴起,养娈童,更是社会的一种风气。
后来曹朋还听说,王朗有好几次,有意无意的和荀衍提出,想把曹朋要过去。
这老兔子……
当曹朋知道了王朗这癖好之后,顿时就生出提防之心。
好在,荀衍找了个借口,把这件事推脱过去。但王朗看曹朋的目光中,却总是有几分淫邪。
反正,曹朋很不舒服。
荀衍并没有理睬王朗言语中的暗示,谈笑风生,指点着震泽风光。
但见震泽,烟波浩渺,波澜壮阔……站在太湖畔,总令胸怀激烈。这与海之壮阔不同,别具江南之色。
“久闻休若才思敏捷,今观震泽,何不做赋留念?”
荀衍心头一震,向张昭看去。
这老小子憋了这么久,终于要准备出招了吗?
他此次前来,就心知必有一番较量。江东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张昭本人,也是才学渊博之人。说是出使江东,其实必然免不了和江东俊杰,有一番诗书口头上的较量,荀衍早有准备。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孙伯符雄踞江东,虽表面上臣服汉室,但其志向,却不可小觑。
说是诗文较量,倒不如说,是江东士族,和中原世族之间的一场博弈。自下船以来,张昭一直表现的很克制。但其心中,恐怕早已经有了计算。今日这震泽之畔,不过是一场试探。
荀衍脑海中,立刻转动起来。
如果他不接招,必然会弱了曹操的脸面;可接招……
“先生,不如让我试试?”
“阿福?”
荀衍转身,向曹朋看去。
曹朋嘻嘻笑道:“从前先生常与我说吴越往事。今日站在震泽畔,不免心生感慨,故赋诗一首,还请先生指点。”
曹朋这一打岔,顿时吸引了张昭的注意力。
“阿福武艺不俗,没想到,还能够赋诗?”
“嗯!”
曹朋做出一副紧张的模样,用力点了点头。
“不过小子这首诗,只是随性而作,若有不妥之处,还请先生们指教。”
“既然如此,何不诵来听听?”
荀衍这心里面,不免有些紧张。
他知道,曹朋这是在给他解围……可问题是,他小小年纪,又怎懂得赋诗?万一他……
荀衍正思忖间,曹朋已开口吟诵。
诗曰:具区浩荡波无极,万顷湖光尽凝碧。青山点点望中微,寒空倒侵连天白。
鸱夷一去经千年,至今高韵人由传。吴越兴亡付流水,空留月照洞庭船。
曹朋的声音很响亮,带着那少年独有的高亢之音。
荀衍心头不由得一震,脸上旋即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阿福,做的好诗!
虽说东汉末年,五言七言诗体刚兴起,并未流行推广。但是毕竟出现,虽不是主流,却也不是不能接受。再说了,曹朋现在的身份,也只是一个小书童。能做出此等诗篇,足矣。
张昭脸色,阴晴不定。
他虽想要指出毛病,可一时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这首诗描绘了太湖浩荡无垠的秀美景色,同时又称赞了范蠡功成身退的高风亮节。前四句,写尽了湖光山色,极尽斡旋,清通奇丽;后四句又转用平声韵,赞范蠡遁隐五湖,怀古抚今。
震泽,又称具区泽。
曹朋用这一首七言诗,似乎也表明了他个人的清高品质。
张昭神色复杂的看着曹朋,半晌后忽展颜而笑,抚掌而称赞……
“颍川荀氏,家学渊源。
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连串的掌声。
“我道何方雅士赋诗,原来是张子布。”
张昭连忙转身,扭头看了过去。这一看,却令张昭喜出望外,脸上顿时浮现出灿烂的笑容。
居然是他?若他出手,大事定矣!
第176章 曲有误,周郎顾
男人长得率没错,但如果长得让别人感到自卑,那就是大错特错。
说话的人,年纪大约在二十二三,身长八尺,即不是那种魁梧壮硕,也非是单薄瘦弱。有时候,形容女人常用‘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这句话用在来人的身上,同样适合。
胖瘦恰到好处,姿容更是俊美。
脸颊的曲线很柔和,没有刀削斧劈的棱角,但是让人觉得很舒服。
一袭青衫,罩一件月白色禅衣,长发盘髻,覆一面方巾。步履中透着一股悠然的从容,顾盼间更显傲然风姿。来人一出现,令众人顿时生出自卑的感受。荀衍等人也算得上美男子,可是和来人一比,却明显落了下风。和风卷衣袂,飘然若仙人,正是曹朋此时的感觉。
来人身后还跟着一个青年,也是相貌堂堂,衣着不俗。
这两人一出现,立刻抢了所有的风头。
只一句话,令张昭顿时眉开眼笑。原因无他,只因这人一出现,解决了他一桩天大的麻烦。
此次在太湖畔试探,张昭是有备而来。
本想要借此机会,给荀衍一个下马威,而后到了吴县,便可以占居上风。
哪知道,荀衍还没有出手,荀衍的小书童就先行发难。那一阙七言,虽非时代的主流,却颇有清远高洁之气。如果张昭不能够迅速应对出来,这一次试探,反而会让他丢了脸面。
要知道,曹朋现在的身份,只是个书僮。
张昭不免担心,荀衍究竟是什么水准?
有道是盛名之下无虚士,荀衍既然有偌大的名声,那必然是身怀绝学。
张昭,也不禁有些犯难……如果想在接下来的交锋中占居主动,张昭就必须要给以回应。
然则张昭学问虽好,文采也重,却不是急智之人。
东汉末年,诗词是小道,并不为人重视。一般是在流连于秦楼楚馆之地时,消遣游戏的小玩意儿。很少有人在这方面,却刻意钻研。东汉的文人,重经典而胜于诗词。这也和当时的文化风气有关,所以说不得好坏。汉以后,文人开始注重诗词文学,还是从曹丕登基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