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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神枪手(97)

作者:称雄天下 阅读记录

这边,宁学文已经把机关设好,对应天龙大吼一声:“头儿,好了。”

应天龙离开大树在棕熊面前一晃,瞎了一只眼的棕熊见了人就扑过来,应天龙一步步把棕熊王宁学文藏身的地方引,只听宁学文一声大叫:“趴下。”

应天龙迅速往地下一倒,一根碗口粗的树干横扫过来,棕熊不知是计,依然往前冲,与扫过来的树干碰个正着,树干是冲它脑袋去的,只听“啪”一声,紧接着是棕熊的一声惨叫,巨大的身躯被打出去好几米,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了。

应天龙小心翼翼走过去一看,好家伙,棕熊的脑袋都打碎了,脑浆与血流了一地。

宁学文只是利用一根树干做成的机关,巧妙地运用了反弹力就击杀了这只力大无比的熊。应天龙一边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一边迅速走上去用刀挖出熊胆,这可是好东西,拳头大的熊胆冒着绿森森的光芒,把它晒干了,作为礼物送给那个该死的泰森教官,他的眼睛不太好,熊胆治疗眼病是最好不过的天然药品了。

我恨他,可为什么还要帮助他呢?应天龙也感到奇怪,自己的这个念头是油然而生的,都没有经过任何思考,也许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对这位过于严厉的教官是敬佩的吧。

应天龙摇摇头苦笑了一下。

突然,从树上爬下来的女孩拉起应天龙的手对他们喊:“快,快跑。”

应天龙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女孩急的直跺脚,嘴里喊着:“快跑。”

她说的是英语,不太好,但是应天龙还是挺明白了,附近肯定有更加危险的事情,不容他多想,也叫一声:“宁学文,尹涛,快跑。”

三个人与姑娘飞快来到河边,身后就传来巨大的声响“嗡嗡嗡”。应天龙才反应过来,刚才与棕熊格斗时他无意中发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上竟然挂着一只巨大的蜂窝,大到什么程度,就像一间小房子,漆黑一团,不时有巨蜂从里面飞出来。

这是南美巨蜂,是蜂后的“滥交”果实,“滥交”的蜂后其蜂群将更加兴旺发达,而且,这些杂交蜜蜂适应自然的能力极强,繁殖的速度很快,被称为令人们闻之色变的“杀人蜂”。据不完全统计,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世界上已经有几百人被这种毒性极强、凶猛异常的蜂活活地蜇死。所以,直至今日还没能有效地遏止它们的蔓延。

也许是与熊的搏斗中惊动了巨蜂,要不是那个女孩的提醒,他们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四个人齐刷刷跳进河里,峰群也到了。

四个人现在是潜入水里,靠四根芦苇管呼吸。蜂群转了好半天也没有发现猎物,无奈地飞回去。女孩第一个钻出水面,应天龙是第二个,不过他朝女孩看了一眼吓一跳。女孩的衣服湿透了,严格地说那也不叫衣服,只是一块花布围在胸前,棕黄色的皮肤到也很细腻,而且身材修长,体型极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别有风味的土族美女。

问题是这个土族美女此刻就好像没穿衣服一样,全身曲线毕露,连随后钻出水面的宁学文与尹涛都不好意思起来。

土族美女根本就没在意,仔细打量着应天龙他们。女孩长的很漂亮,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嘴唇很厚,是她们民族的特点,身体发育的也很好,胸部鼓鼓的,挑逗着男人的神经。

应天龙他们都有定力,不会轻易被诱惑。镇定下来后,女孩嘴里说着什么,应天龙也听明白了女孩子说的大概是感谢之类的话吧。此地不可久留,一会儿“杀人蜂”飞回来就糟糕了,它们是不会放过一切活着的生物的。

他们飞快地离开草原,女孩子说离这里不远就是她所在的土著部落,她很真诚地邀请应天龙他们去自己的部落做客。应天龙一想也好,最起码剩下的时间不会太枯燥了,就点头同意。

女孩子高兴了,在前面领路,她走的飞快,应天龙他们有点跟不上她的步伐,在原始森林里存活的土著人都是那么箭步如飞吧,严酷的生存环境使他们必须要身体强壮。女孩子是光着脚的,根本不怕树根与石块,真的是一副名副其实的铁脚板呀。

她的身体随着她的步伐左右摆动着,臀部夸张地扭动着,让应天龙连想起那只优美的猎豹,也是那么健壮,苗条。女孩子真的可以与它媲美呢。

应天龙走的是满头大汗,在看看尹涛与宁学文也比他强不了多少。可姑娘依然行走如风,丝毫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刚才自己只吃了一条鱼,真的有点饿了,应天龙摸摸身上,口袋里有剩下的鹿干,拿出来就嚼。女孩子回头看见了,就停下来,捡起一根树枝,手一扬,树枝飞出去,她跑过去,手里提着一只肥大的兔子走回来,把三个人看的是目瞪口呆。

我的天那,这是什么狩猎方法,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猎物就到手了,真的是一种常人很难想象的手段呀,应天龙是自愧不如。

女孩子又捡来树枝,搭成火架,有随便找来两块石头,敲了几下,冒出火星,树枝燃烧起来,兔子被扒了皮架在火堆上,一切都是在瞬间完成的。

她坐下来,摆弄着树枝,来回翻着烤兔,香味传了出来。

兔肉烤熟了,她又从衣裙里面拿出一个小布包,打开,从里面捏出一些白色的粉未散在兔子的身上,然后递给三个在一边馋的留口水的人,应天龙接过来咬上一口,咸的,是盐的滋味。

好吃,应天龙就不客气了,大口大口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只兔子被三个人瓜分掉,身上有了力气,精神也好起来,他们一下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女孩也跟着起来,示意他们可以走了。

在一座山坡的背面,应天龙看见了一片杂乱无章的木结构房子,女孩子告诉他们到家了。

进入用木头围起来的巨大的院落,里面的人真不少,这是一个大概有千把人的大部落,部落中的人都怡然自得的在做着自己的事情,男人们在用刀清理猎物的皮毛,有的妇女在做着饭菜,还有几个赤身裸体的小童在玩耍。

正文 第九十二章:土着部落

更新时间:2010-7-18 4:13:12 本章字数:3675

看见了女孩子,人们在向她打着招呼的同时,好奇地看着跟在她身后的三个大男人,没见过。男人更是流露出警惕的神色,手里捏紧了长矛刀箭,女孩子就与他们说着话,一会儿他们紧张的情绪都松弛下来,脸上也有了笑容

一组用木头与兽皮做成的房子出现在眼前,女孩子叫他们等一下,自己就走进房子里。不久房门打开了,一个年长的人走出来,应该是这个部落的酋长吧。他高举着双手拥抱了一下应天龙,说着他们听不懂的话,这时候,旁边有一个中年男人开口了,他也会说英语,使应天龙与他们之间的交谈变得简单起来。

中年人告诉应天龙,他们救下的是酋长最小,也是最喜欢的女儿,名叫阿果。酋长准备用部落最隆重的礼节对他们表示感谢,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是部落里最尊贵与最受欢迎的贵客了。

接下来,酋长拉住了应天龙的右手,引着他向森林里走去,其他的人没有跟上。

两人走到一条小河旁,酋长放开手,自己脱得一丝不挂的跳到了水里。应天龙很奇怪,猜想这也许是他们的一种待客仪式。也许他们想看到裸露的毫无掩藏的客人才能放心。连忙也脱衣下水,好在他这时正满身是汗,需要洗澡。

其实应天龙猜得不错,这正是他们接待客人的一种古老习惯。

部落里有很多连在一起的用木头搭起来的屋子,屋顶上兽皮、茅草等。收拾的很干净,看起来这里的土著人已经告别了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开始慢慢接受了外部文明,比如说酋长屋子里的地上铺的是毛毯,用的是汽油灯,墙上还挂着一把德国造的双筒猎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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