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早安!三国打工人(200)+番外

作者: 蒿里茫茫 阅读记录

那些铺天盖地的死亡使者遮蔽天空,席卷而至,决绝又酷烈地吃光了地表以上的每一寸草,每一片叶,所至草木不留,田稼食尽。百姓们也许会捕捉到一点蝗虫,将它烤一烤,然后忙忙地吃下去。但蝗虫来得快,去的也快,谁又有什么本事能将它们大量捕捉,留下来当储备粮呢?因此留给百姓的仍然是无边无际的荒芜和死亡。

好在蝗虫吃光了地上的草木,地下也仍然能挖出草根草籽,于是在这样一个寒冷而干燥的夜里,能喝一碗切碎的草根熬成的粥,也算是极其难得的享受。

亲兵将勺子伸进陶锅里转了转,尤其是底部,捞上来尽可能多的草根,倒进碗里,从而让这前两碗粥尽量地浓稠些。这种行为略有点不公平,但其余士兵没有一声抗议。

因为那两碗草根粥被置于餐盘上,小心翼翼地端到了帐前。

高顺端起了其中一只碗,刚准备吃饭时,却发现自己的同袍在发呆。

“文远?”

离开长安已有两年,这两年的时光太过酷烈,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不同的痕迹,在张辽身上则尤其明显。

当他们还在长安时,高顺眼中的张辽是个沉稳果决,但不失锐气的少年,而现在的张辽似乎长高了一点,但也可能是因为他瘦了很多的缘故。

他的眉目间总是带着一股冷峻之气,看向他人的目光也总会带上一点审视。他整个人变得沉默而冷硬,不再是当初爱说爱笑的少年人。

但张辽此时盯着远处那一轮月亮在发呆,而且神情里带着些让高顺有些熟悉的东西,他猜测他是想到了什么人,什么事,或者什么地方,因此才会那样怀念。

但在他唤了第二声时,张辽已经迅速回过神来,这个穿着一身破旧铠甲的青年武将难得地笑了笑,端起了那碗粥。

“我刚刚想起了一个人。”

高顺并不意外,“嗯?”

“你还记得么,陆悬鱼。”张辽说,“一别快两年了。”

这位不苟言笑的武将有点意外,但点了点头。

“我记得,听说将军原本想带上他,但他拒绝了。”

“我觉得他拒绝的对。”张辽突然这么说。

这话高顺一时有些不理解,皱了皱眉,“为何?”

“我当初见他剑术高明,人品又出众,所以费尽心思想拉他至将军麾下。”张辽用勺子搅了搅那碗粥,舀起来满满一勺,吞了下去。

味道既腥且苦,还带着一股充满口腔的涩意,而且不能嚼,因为那草根实在太韧,怎么嚼也是嚼不烂的,还不如将这道工序交给伙兵,让他们尽量将这些草根切碎,捣碎,然后尝也不尝,嚼也不嚼地咽下去。

“你还记不记得,”他说,“那年元日岁除,将军说让大家投壶取乐,若能投掷百数以上,随便求什么奖赏都好?”

于是高顺也露出了一个微笑,“我记得,他求了羊腿。”

“他后来扛走了一头羊!”张辽立刻更正道,“我亲眼见的!”

两个人说到这里,突然觉得手中从来没好吃过的草根粥更不好吃了,于是心里不约而同地想:陆悬鱼还是比他们要机灵一点。

什么金玉珍奇能比得过一头羊呢?

“他选得不错。”高顺最后如此说道。

“所以我想,他不愿从戎,也是不错的,凭他的本事,他便是当个猎户,每日也能打些野兽,用皮毛换些粮米油盐来。”张辽出神地想了一会儿,“若他跟着我们来了这里,便也要一起挨饿,这岂不是我的过错?”

那种怅然来得有些奇怪,高顺想,虽然道理是不错,但大丈夫欲取功名,挨这几顿饿算得了什么?哪里就至于让张文远心疼成那个样子?

虽然觉得张辽那幅神情很怪异,但高顺决定当作忧心战局来看待。

“我们挨饿,曹操也要挨饿。”高顺语气坚定地说道,“再等一等便好了。”

……曹操其实没有挨饿,但他吃得也不怎么好。

他面前摆着一碗小米粥,两碟干菜,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了。

对于这位从小到大没挨过饿的三公之子,吃这样的饭食是很难熬的。但灯火下的这位兖州之主面色平静,他端起了小米粥,用勺子舀了一勺尝了尝,觉得冷热正好,便慢慢地喝了起来,时不时夹起一块干菜,塞进嘴里。

他这样吃着不见一丝荤腥的晡食时,帐外飘来了一丝热气腾腾的肉香。

兵士们在忙着捞肉吃,热气腾腾的肉汤上还漂着油花,闻起来真是香极了。当然,他们久战劳苦,又断粮数日,大快朵颐一顿没有丝毫问题。

营中到处都是这样快乐而放松的景象,只要一小块麦饼,一大碗肉汤,里面再放进去一块肉,最好是连肥带瘦的,就可以获得一夜的饱足,谁不感激明公的恩德呢?

火把后面,两位文士站在暗处,静默地看着这一切。

“明公已十数日不曾沾过荤腥了。”那位年长些的文士突然开口。

年轻些的文士沉默了一会儿,“他此时一定吃不下。”

这句话令这片角落又一次陷入可怕的沉默之中。

“他们都是我的父老,许多人都曾与我相熟,”那位年长的文士说道,“东阿百姓对明公一片忠心,天日可鉴。”

这句有些突兀的话语在年轻文士的眉宇间显出了奇异的效果,他的眼睛微微睁大,仿佛在忍耐着什么,又突然将眼帘垂下。

“所以,何必愧疚?”程昱和缓地说道,“他们必定也不会怨恨曹公的。”

第136章

郯城下第一场雪时,曹宏收到了这封信。

他是个丹杨没落豪强出身,字认的不多,但那封信措辞浅显直白,也并不需要他有多高深的文字造诣。更何况除信之外,还有那样明晃晃,金灿灿的马蹄金放在那里。

哪怕他一个字都不认得,他也完全理会了这位广陵徐公的意思。

“你来得正好,”他这么对徐檀说,“陶使君同我等亲近之人已提过数次身后事了。”

徐檀毕竟还是年轻,一瞬间腰背都绷紧了,“陶徐州如何说?”

曹宏很想卖个关子,但他看了一眼那匣马蹄金,还有旁边绚烂如云的锦缎,决定做一个有良好信誉的人。

毕竟这么重要的事,广陵士族第一时间能想到他,曹宏心中很有些自得,因此也要卖弄一下自己的手段和情报。

“陶使君说……”他顿了一顿,“这徐州,的确是要交予刘备的。”

徐檀的瞳孔一瞬间缩紧了。

“那织席贩履之徒,究竟有何能耐?”

“他能抵挡曹兵,如何不算能耐?”曹宏说,“不瞒郎君,除却下邳陈氏,连糜家也隐隐有了推举刘备的意向哪。”

糜家比不得那般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但也是僮客万人,赀产钜亿,因此家主糜竺被陶谦征辟为徐州别驾,是极其重要的一位人物。

他这样说来,徐檀便明白了。

这位年轻公子虽然老谋深算之处比不上其父,但心思活络,观其神色,便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