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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5)

作者: 白颦州州州州 阅读记录

但这莫名其妙的交友嗜好是怎么回事儿?啊!

李明霄头一回觉得自己对明霄仙尊如此陌生。

“你怎么知道我带了人上山?”

李明霄狐疑道,但没过多久,他就想明白了。

——子路这糟心孩子!他千算万算却没料道子路是个大嘴巴!

“哎呀~整个仙门都知道了,你这人真不厚道,居然还瞒着大家~”

“云杉崖明霄仙尊带回来个小美人”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消一炷香时日,仙门上下人尽皆知。

“啥?明霄仙尊看上了个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对小美人一见钟情要与她结为道侣?啊?还是个男的?”

“啥?明霄仙尊好男色还强抢了凡间的小美人?”

“啥?明霄仙尊男女通吃?”

事态越来越离谱,前来云杉崖拜访的人也越来越多。

这事儿换谁都不至于引发这么大的骚动,但是明霄仙尊就不一样了——明霄仙尊,一位清心寡欲几百年的老处男,仙门著名目空一切高岭之花,对美人毫无兴趣的三界著名柳下惠。

李明霄觉得很离谱,既然原主如此清心寡欲,到底为何产生了将江尽楼收为炉鼎的想法?

想了半天,他想通了——这都是为了展现主角受的魅力啊!

可以,无良作者,等爷回去十杀你吧!

应付完一波又一波同门师兄弟,李明霄觉得自己快把此生的话说完了。

拖着嗡嗡地脑袋往回走,他这才想起,虽然他早已辟谷,但江尽楼还是一介凡人,这时候早该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于是他又折身去炼气期弟子吃饭的小餐堂给江尽楼打了满满的饭菜——在象姑馆小倌们必须严格保持身材,这样才能充满柔弱的美感。

李明霄呸了一口,放他奶奶的屁,十四岁的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保持什么身材,长高长壮才是要紧事儿。

所以当江尽楼看到面前满当当的食盒时,竟不知该从何处下筷。

李明霄目光如炬充满怜惜地看着他,果真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孩子,看到丰盛的饭菜都被吓住了。

“吃啊,别客气,不够还有。”

江尽楼点点头,艰难地吃起来。

“你平日里在象姑馆都吃些什么?”

江尽楼停下筷子,认真地回忆着:

“鲍鱼、海参、燕窝......”

李明霄呆住,超!什么千金少爷生活!妈妈,象姑馆还缺人吗!

但仔细想想也很合理,象姑馆都是达官贵人去的地儿,江尽楼生得如此美艳,若接上客肯定是与花魁一般的存在。

这样的摇钱树,那鸨母不得可劲儿宠,伺候得细皮嫩肉的才好服侍那群官大爷。

第4章 凡间偶遇主角攻

李明霄边看江尽楼认真干饭边怀疑人生——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有钱人的快乐我们虽然不懂,但这难道能说明他们不快乐吗!啊!

不!不能!有钱人的快乐我们想都想不到。

即使脑海里万马奔腾,李明霄依旧关注着小白花的一举一动。

这才发现江尽楼的动作似乎很不自然。

孩子的成长必须面面俱到,事事尽心。

“怎么了?哪里难受吗?”

“我......我没事儿。”

江尽楼低着头,脸上泛起红晕,李明霄很了解这种被带回家的孩子,自卑而敏感,不愿麻烦他人。

“这衣服穿着难受?”

李明霄,他钢铁直男!但他铁血柔情!

江尽楼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李明霄了然,小白花细皮嫩肉的,仙门弟子服都由粗布麻衣制成,难免不习惯。

难怪原文特意描写原主专门为江尽楼定制冰蚕丝的衣裳,没想到还有这层深意在。

“好,知道了。”

李明霄负手起身,准备再御剑去一趟凡间,买几套冰蚕丝的衣裳,顺便买些柴米油盐,老去弟子食堂蹭饭吃也不是个办法,他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自家孩子要吃饱饭,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不能饿着。

见李明霄转身出去,江尽楼张了张口,最终又闭上。

不能穿粗布麻衣的原因还有一条,这一条除了鸨母没人知道——他天生异常敏感,轻微的摩擦就能让他走不动路。

尽管六年的调/教让他的身体适应了不少,但他依旧比常人敏感得多。

【凡间】

李明霄认真比对南疆的大米和北域的粟谷,思考着哪个更有营养些。

最终在商贩的不断洗脑下,两个都买了下来。

正感叹着老妈不在身边的日子砍价都变得艰难起来,就听见街边有人大喊:

“来人,抓贼啊!没错!就是他!给我打!”

看热闹乃国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李明霄仗着自己会飞,足尖轻点便跃到了二楼栏杆上。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被抓住的那个少年估摸十四、五岁年纪,常年的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甚至只有十二、三岁。

哪怕被人团团围住,他也丝毫不胆怯,眸中透露着沉稳隐忍的光。

这剑眉,这英目。

乖乖!这不正是背着行囊几经辗转大半年才找到仙山的小可怜顾言叙么!

尽管在此之前李明霄在心中骂了顾言叙许多次,但骂的毕竟是原文主角攻,并非眼前这个孤军奋战的孩子。

何况这个时候的主角攻,身上有着一名热血文男主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他坚持不懈!他隐忍宽容!他满怀希望!他胸有大志!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价标准,此时的顾言叙根本就是那二十四个字的完美诠释。

他身为这本书内唯一拥有穿书金手指的人,他相信自己肩负了升华文章主旨的莫大使命。

尽管之前他再三告诫自己,为了日后不被主角攻太阳,切记不可节外生枝。

但如今主角攻正在被社会小喽啰刁难,身为从小受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思想熏陶的二十一世纪新青年,他岂能视而不见!

更何况,难道主角攻被他帮助这一次就会难以自拔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吗?

显然——很有可能!

毕竟电脑在穿书文作者手里,为了让宿主成功被主角攻太阳,一眼万年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常见好吗!

那么他是不是该熟视无睹,漠然离去呢?

显然——也不行!

穿书文作者会设定这样一个情节——主角攻看到了楼上冷漠的宿主,要么心生恨意,由恨生爱,要么产生征服高岭之花的欲望。

总之,为了让宿主被太阳,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出的。

莎士比霄曾有言: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目前身处事关自己会不会太阳这一重要关头,那么他究竟该不该伸出援手呢?

朋友们我们一起想一想......想!想!想个屁啊!思想道德课白学了是不是?

怕被老人碰瓷就不去救助老人了吗?怕被小孩儿骗钱就不去帮助小孩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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