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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6)

作者: 白颦州州州州 阅读记录

帮!必须得帮!

但我们得聪明地帮,在现代,110是个万能求助电话,警察叔叔会出面解决一切问题。

而在这个超蛋的架空世界,古代警察叔叔——衙役,同样有效。

不要总是觉得古代社会很黑暗好吗!衙役们也有很多清廉正直的官员!个个都是贪官污吏人类社会早就完蛋啦朋友们!

李明霄毫不犹豫地转身找来了衙役,在衙役的疏通下,人群立刻散开,几个没事找事的小喽啰被逮捕归案。

李明霄满意地点点头,今天,正道的光,也撒在了大地上。

看罢,便功成身退,留下顾言叙茫然地站在原地。

做尽善事不留名,这就是流传世纪而不衰的雷锋精神。

又买了些营养丰富的菜,回到云杉崖,李明霄十分愉悦,果然,修改《反派》这本破烂文的重大任务只能由他晋河金牌审核员来。

相信在中华传统美德的引导下,这个超蛋的世界将变得和谐而美好。

穿书前他是一名成日窝在五十平米小公寓里吃喝拉撒的打工人,尽管如此,他对生活充满希望,将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

别的不说,做饭这事儿他在行。

将食材放下,他觉得还需要让子路去百药山偷些锅碗瓢盆,整个厨房出来。

药无银天天煮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会少。

这时候,李明霄木系灵根的体质就发挥了莫大的作用——拆家,修屋,造厨房。

仙门弟子修至元婴方可辟谷,但辟谷后并非不能食用五谷杂粮,只是一饱口腹之欲后还需服用化食丹。

日后顾言叙拜入师门,少说也得有一年的炼气期,这段日子伙食可不能紧巴。

当然,他也不完全是为了江尽楼和顾言叙。

中华美食博大精深,要他真像仙人一样只喝露水,想都别想!

别说他不同意,他老妈,他姥姥都不会同意。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国以民为先,民以食为天。

忙活完,李明霄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以昭显自己的成就感——事实上,他只是输出了点灵力,根本无关痛痒。

接下来,他准备去仙门藏经阁寻几本适合水系灵根修炼的书来。

虽然他自认很熟悉原文,但小说毕竟是小说,很多细节他也不清楚。

好在他为了了解修真类小说,特意上网恶补过网文中的那些修仙方法,只要按图索骥,慢慢挑,总能挑出适合江尽楼的功法来。

心念微动,阖眼睁眼间,他人已经站在了藏经阁前。

——修真世界就是好哇!这瞬移的本事放在现代能给他的小电瓶车省多少电!

为了避免ooc,李明霄始终单手负在身后,面色淡漠如水,缓步踏入藏经阁。

但翻阅完水系灵根各种经书后,他蚌埠住了。

好家伙,与其说水系灵根适合做木系灵根的炉鼎,不如说水系灵根就是天生炉鼎!

这简直是修真世界的O型血,不论哪种灵根,与之双修都能达到修为大增,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火系灵根则是修真世界的AB型血,不论与那种灵根双修自己都能修为大增。

李明霄怒,凭什么!就因为你红吗!

然而,不同于采阴补阳,阴阳相济的修炼模式,火系灵根与水系灵根相互排斥。

这才制衡了火系灵根的双修优势,不至于让火系灵根修炼者从水系灵根修炼者身上得到太多的好处从而损伤水系灵根的经脉。

而纵观整个藏经阁,关于水系灵根的记载大多集中于驻颜术和房事。

原因其一是水系灵根非常罕见,几乎百年一遇,水系灵根者大多容貌昳丽,并多为女子;其二是水系灵根者天生灵力稀薄,大多手无缚鸡之力,不适于修行。

炉鼎的修为越强,对主人的帮助越大。

难怪原主对江尽楼这么痴迷,江尽楼非但是百年一遇的水系灵根,灵力还尤其纯粹磅礴,简直是突破渡劫期直升大乘期的不二之选。

李明霄满脸黑线地关上所谓的权威经书,继续翻找。

找了整整一下午才终于从一堆落灰的经书中翻出一本名为《御水诀》的典籍。

李明霄盘腿认真看了起来。

由于少有水系灵根且灵力纯粹者,这本典籍几近失传。

哪怕是在穿书前,李明霄也清楚水乃生命之源。

作为八大行星中唯一被液态水覆盖的星球,地球同时也是太阳系中唯一能够孕育生命的星球。

水似最柔,实则最坚,以柔化刚,万法之巅。

一个具有天赋的水系灵根者,其潜力无法想象,集大成者甚至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引江河之水,搅东海之浪。

简而言之,就是水系灵根这玩意儿,牛哔,非常牛哔!

李明霄当机立断,决定认真监督江尽楼修习《御水决》。

《反派》被九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三观不正。

没有真善美,坚决不结尾。

反派都上位成功了,世界像话吗?不像话!只有将力量的剑刃交到正派手里,才能保卫世界和平。

那么我问你们,《反派》里唯一的正派是谁?

没错!就是——江!尽!楼!

只要江尽楼变强,他就能够避免被无良师尊当做炉鼎、被黑心渣攻囚禁强制、被傻哔作者反复摆弄的悲剧人生。

如此你们再看这篇文章。

哔格高不高?高哇!中心思想深不深刻?深刻哇!剧情发展合不合理?合理哇!

李明霄满意地拍干净《御水决》上的灰尘,带回了云杉崖。

第5章 进化吧,小白花

李明霄带着《御水决》推门而入。

就见江尽楼正勤勤恳恳地拎着抹布打扫卫生。

虽然......但是抹布这东西和你真的很格格不入啊小白花同志!

“咳咳......在做什么?”

李明霄轻咳两声,试图掩盖内心的咆哮。

江尽楼听见声音,抬起头来,伸出手擦擦头上的汗,露出明朗羞涩的笑容。

“我想帮明霄哥收拾收拾。”

李明霄自穿书而来,对自己的房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多年的宅男本性与原主鸡毛洁癖的人设并不符合,导致他根本没来得及整理自己的房间。

他观察力向来不敏锐,并不能看出房内抽屉有无被翻动的痕迹。

但对原文的了解使他无条件相信江尽楼——白凭舟笔下的江尽楼实在是温良得堪比小白兔一样的孩子。

李明霄坐下,并示意江尽楼过来。

江尽楼放下手中的抹布,很是乖巧地照做。

“尽楼,你可想成为仙门弟子?”

江尽楼看上去极为兴奋地点点头。

李明霄仿佛看到了两只兔耳朵在甩动。

能够变得强大起来,江尽楼作为主角受,是肯定不会拒绝的,关键在于后续剧情该怎么走。

“明霄哥......是想收我为徒吗?”

李明霄正低着头沉思,并没有注意到江尽楼眸中划过的一丝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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