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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美食在现代爆火了(26)

作者:落幕有三分 阅读记录

又不自然地皱了眉,指尖轻抵鼻尖,许是被这浓烈的醋味熏到了。

走到余简身前,看着她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欣赏:“你叫余简?你怎么知道是我让王德这么做的?”

“你读过书吗?”余简反问他。

额……这是什么意思?

韩遇白被她冷不丁地问题问得一愣,满脸问号。

余简慢悠悠地说道:“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但我是彻头彻尾的性本恶拥护者。我也懂人善被人欺的道理。我父亲是个老好人,但善良不是让你们这些人欺负的理由。”

韩遇白听着她的话,眼睛危险地眯起来,还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

她的意思,他韩遇白是个恶人?

冷哼一声,跟这么小丫头有什么好辩解的:“你懂什么?!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

继而转向余爸爸,话语间更加冷漠:“余师傅,我给过你机会的,但你选择我父亲,那今晚的宴席,你可别让他老人失望。”

没头没尾地说完,径直走出了厨房。

余爸爸低头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好久,才弱弱地嘀咕了几句:“我又不是被吓大的。”

??

余简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凑近了问他:“您嘟囔什么呢?”

“我说,我又不是被吓大的!老韩老板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再怎么样也是不能背叛他的!什么改革适应市场需求,不过是不想坚守本心的借口!老韩老板为了金福楼奋斗了一辈子,临老了还要看着招牌倒地?!”余爸爸似乎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叽里呱啦倒豆子一般吐槽,“阿呸——要让老韩老板颜面扫地,我余建国第一个不同意!”

哦吼——

余简对着自己父亲刮目相看,果然兔子急了还会咬人,这把老好人逼到了绝境,气势爆发出来,威力可是出乎想象的巨大。

“可是……这最重要的一道菜毁了……”余爸爸心疼地看着女儿手里的保鲜盒,好好的糟蹋了食材。

余简的目光也移向了被酸醋浸泡的莲蓉,猛然间,脑海中一道闪电划过。依稀记得武皇末年,喜食萝卜,厨子琢磨后,做出了一道重酸重辣菜,武皇吃了大加赞赏,后来还成洛阳名菜。

这便是“牡丹燕菜”。

酸味提醒了余简,大唐人民口味重,酸甜苦辣都极大程度体现在了菜肴中。金老虽然来自潮州,但整桌食单基本都迎合了家乡的口味,浦一道酸辣重菜,倒也能调和胃口。

况且眼下情况紧急,重新再做莲蓉根本不可能,倒不如调整食单。

余爸爸还在暗自懊恼中,不断地摇头叹气。

“爸爸,咱们还有机会。”余简道,表情虽然严肃,但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哦,怎么说?”余爸爸听出她话里有话。

余简把自己的想法跟他说了一道,余爸爸摸着下巴,思考起来。

“闺女,你有把握吗?”这牡丹蒸菜他有听过,但据说工艺繁复,且对刀工和雕工的要求极高,萝卜丝要做到细如燕窝丝,牡丹要艳丽盛开,极度考验厨师的功力。

这都是余简的强项,不吹牛,她的基本功可比余爸爸好的不止一星半点。

俏皮地眨了眨眼,对着自己父亲道:“您还不相信我吗?”

余爸爸看着她费尽心思做出的鬼脸,终于露出了笑脸。

既然决定一战,就没有后退可言!老韩老板,余建国一定不会让你丢面子的!

余爸爸在心中起誓,跟着女儿一起,投入到了战斗中。

牡丹燕菜中萝卜丝是灵魂,余简在篮筐里挑了又挑,终于找出还算合眼的大白萝卜。

萝卜要水灵清透,颜色莹白,不能有一丝杂质。余简把萝卜皮削干净,横竖两刀,把萝卜切成长条,又目测好萝卜丝的长度,刀影闪过,细长的萝卜丝就成了。

又找了绿豆面粉,涂抹均匀,放上蒸笼蒸。

十五分钟后,取出放入冰柜极速冷冻。

接着,余简开始处理配菜。平菇、瘦肉丝、木耳切丝焯水,沥干后锅内加油,先放醋,油醋充分融合后,将配料倒入飞速滑炒,盛出备用。

高汤也是这道菜的关键。余简拿出昨天就熬好的鸡汤,倒在锅里,又加入已经煸炒去腥的鲫鱼,大火煮开,再关小火慢炖。

二十分钟中,锅里的汤已经呈现奶白色,鸡鱼混杂后冒出一股奇特的香气。余简一瞬不瞬地盯着这汤,手中勺子精准下锅,只取翻滚最中心的两勺。

余爸爸早就准备好了金灿灿的汤盆,待高汤入盆,余简依次把配菜和萝卜丝加入,最后,就只剩下牡丹花了。

牡丹被誉为百花之王,除了雍容华贵,更是香味浓郁。大唐的菜式,形神俱到,更是追求意境之美。

余爸爸把蒸笼里蒸的一大块鸡蛋糕置于案前,余简换了薄刀,埋着头雕琢。

一动一静之间,花朵的形状就出来了。她甩了甩手,对余爸爸说:“刀大行……”确实不大行,这刀已经是厨房里最小最薄的一把了,但她拿着还是不顺手。

余简已经有点怀念她在大唐时用的刀具了,那把薄如蝉翼的飞刀。

余爸爸盯着她手里的鸡蛋糕,敷衍地说着:“等以后给你定把刀。”

余简把他的保证记在心里,手上速度加快。

五分钟后,一朵明晃晃的富贵牡丹端端正正地摆在金汤的最中央,说不出的华贵艳丽。

第29章 开宴

人生在世,不过吃喝二字。

金长国早就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世事看淡,唯独对着这一口吃食是怎么也放不下。

他年轻的时候从潮州来京城求学,后来跟着老师出国深造,再后来当了京城大学的副校长。前前后后足足在京城呆了大半辈子,也算是看着金福楼的变化。

老师是地地道道的正白旗子弟,祖上是有名气的达官贵人,吃了金福楼的菜都夸赞地道。更别他了,第一次简直惊为天人。

后来老韩张罗着旧址搬迁,还是他帮着一起走动了关系,才能在这寸土寸金的胡同里买了房间重新翻建。

此番爱徒从美丽国回来,又举家决定搬回国内发展,他嘴上不说,心里是开心的。这是他最看重的学生,能带着报效祖国的心回来,是他最欣慰的事情。

所以,他大手一挥,在金福楼摆桌给他接风洗尘,也想听听他今后的打算。

晚上六点四十,金长国让司机在胡同口停车,自己一人慢慢悠悠地往金福楼走去,两边的小商铺闭店的居多,只留着金福楼的大招牌在路灯的配合下,散发着不甘愿认输的光。

金长国叹了一口气,怕是再也看不到曾经人声鼎沸的热闹景象了。

“老金,怎么才来?”门口站了个人,瞅见了金长国,高喊了一句。

金长国把挂在胸前的老花镜戴上,这才看清,原来是金福楼的老韩。他招了招手:“急什么,这不没到时间呢!”

宴席定在七点,又没迟到,怎么还催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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