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只要他们不叫别人爹爹就行。”
笑着叹息,“你天生就这么霸道么?”
霸道?“这叫坚持。”坚持你自己,才不会屈服与别人。
“两者差不多是一个意思。”特别是对他来说,“过几天,我要回一趟天降山,孩子是送到木园还是放在你这边?”宋齐梁开了她爹娘的墓穴,娘被带走了,也不知爹爹是否暴尸荒野,她必须回去一趟,只是这一去,她不太确定他喜欢与孩子相处,尤其在她不在的时候。
“放在木园吧。”他松开手,方便她走路。
不得不说,玲珑心下是有些失望的,因为他不喜欢与两个孩子相处。
“我同你一起去。”他随手将手里的最后一粒棋子扔进棋坛。
玲珑有点讶异,“……不用了。”路不算近,来回起码要半个月,如今大雪封山,绕路走的话说不定要二十多天,他哪来那么多空?虽说他现在很闲,但日常的公文还是会送来的。
“我有事要办。”不只是跟她去天降山那么简单。
“……”既然他这么说,她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入冬便降了一场暴雪,冬月初三这一天,天空终于放晴,艳阳下,银山素野分外妖娆,好一个冬美人!
因为路上有积雪,不好行马车,玲珑也随众一起骑马。
天降山在晾马山西南,弯河北岸,沿陈国渠一路南下,与弯河交汇处往北便是。
天降山寨早已在前年边境剿匪中不复存在,只留下漫山的砖瓦狼藉和遍野的孤魂野鬼。
看着这满目疮痍,玲珑已经回想不出它们原本的模样,只依稀觉得有些熟悉。
玉茵茵夫妇的墓冢就在山后的梧桐林里——因为玉茵茵喜欢梧桐湖,所以一切关乎梧桐的,她爹都会送到她娘身边,连老早就将墓地选在梧桐之间,不过可惜,下葬的人不懂他的苦心,将墓碑的方向安在了背水的一面,他爹爹的原意应该是坐拥梧桐林,面向山下的梧桐湖才对。
玲珑跪坐在墓碑前,慢慢捡开碑前的落叶——
自从六岁离开这儿,她再也没回来过,以前是没机会,后来是害怕,有些东西还是不要记起来为好。
“爹……”多少年没叫过了,都快忘了,“娘她……走了吧?”墓碑后的坟茔很新,显然是之前宋齐梁动过的——还好,他还算仁义,将墓冢还原,没有让她爹暴尸坟外,“不必担心,等我死了,来这里陪你,别怪她,她也很可怜,一辈子被人那么抢来送去的。”
天盛正站在梧桐林尽头的山崖上眺望梧桐湖——
这天降山也算得上鬼斧神工的天险,比晾马山庄的地势更加得力,陈军想灭也没那么简单,想必定是山中出了内贼,才会在十天之内就被人攻破。回身望一眼火氏夫妇墓碑前的玲珑……
他没过去,因为不想打扰她,从昨夜到了弯河她就开始噩梦连连,睡不好,也吃不下,整个人处在一种极度忧郁的状态。自天仰那儿听过她的身世——她是亲眼看着双亲被杀的,可想而知那回忆有多不好。
玲珑从正午一直跪坐到了傍晚,眼见夕阳入暮,天盛走过来拉她起身,天寒地冻,再待下去,她的小命非丢在这儿不可。
对于她的父亲,他并没有嫌恶,同时也没有恭敬拜见,一个死去的人,谈何泉下有知?不过是活着的人不死心罢了。
由于跪太久,玲珑腿麻得走不动路,只能在梧桐林外的石座上暂作休息。
玲珑招来引他们上山的老者——以前天降山的伙夫,从衣袖里取了一锭金子——她这些年的积蓄,“老伯,我不能在这儿久待,麻烦你帮忙把墓穴修缮一番,另外,再请人在旁修一方小墓,过了冬,明年春天我会再派人来送些钱,就麻烦你了。”
老者摆手,“大小姐,这钱我不要,大老爷当年收留我们,如今他安于此,我自当照料,至于小墓,我闲着无事亦可开凿,要不得这钱。”
玲珑诧异,他居然叫她大小姐,“你还认得我?”
老者点头笑笑,“大小姐与夫人有几分相似,也有小时候的样子,自是好认。”叹气,“小姐要是早来些日子,老爷和夫人的墓穴也不至于被那可恶的盗墓贼坏掉。”
“……是啊,我该早些回来才是。”将金子塞到老者的怀中。
老者推脱不掉,便收下,“大小姐,那方小墓上要怎么落款?”
“就写……我的名字。”屠伯倏尔转脸,先看一眼玲珑,再看一眼面无表情的天盛。
“我这年纪大了,记性不太好,大小姐的名儿可还是‘玲珑’二字?”
点头,“对。”
“那之前的姓氏就是‘火玉‘二字?”
笑笑,再点头,“我爹是这么取的,就这么写吧。”自己的姓氏加上她娘的姓氏。
“好,好,我记下了。”
“那就麻烦你了。”
直到夜间宿于客栈,天盛才对这事有所反应。叫来屠伯,将身上的佩剑扔给他,“告诉那老头,翻修墓穴时将这把剑一并埋入。”这把剑饮血无数,按照那些神鬼之论的说法,足可以挡煞,镇住那些孤魂野鬼不成问题,“至于那方小墓,告诉他不必写墓碑。”人还没死,落什么款?再说她的墓穴也不会在这儿!
屠伯捧着剑,沉默半下,遂点头离去,心道:这剑的分量不轻啊,是将军成人时先王所赠的傍身物件。
55
55、五十一 达瓦 ...
在天降山呆了仅仅一日,他便说有事,于是她也不得不跟着一起离开。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目的地,表面上像在游历,实在勘察,研究前朝的宏通之战,终点就在昆仑之北的原上。
这里住着牧羊放马的尧乌族人,他们看上去凶蛮野性,好在他在这儿有身份高贵的朋友,不至于遭到排斥——身为齐国的中流砥柱,他认识的贵族多如牛毛,不过能让他结交的却很少,像他这般霸道的性格注定了不会有太多朋友,但同时能让他交做朋友的,也必然是人中龙凤,至少在某些方面定是令他尊敬的。
他的这位王子朋友名叫日泰,是尧乌族长的小儿子,身份高贵,所以连带他们也很受尊敬。
他们在这儿住得是最好的毡帐,吃得也是最好的羔羊肉。
来这儿的第二天,他便把她扔在毡帐里,跟年轻的勇士们野猎去了,连屠伯也一同不见,弄得她不知该怎么办,她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什么,更不懂该怎么跟他们沟通……
好在她在晾马山庄那样的地方待过,不至于害怕这里粗矿的生活和民风。
他们的毡帐在日泰王子的驻地,日泰王子有七个女人,其中三位是夫人,其他四个看起来像侍妾,经常要匍匐在三位夫人面前。
“夫人,您的早饭。”这个名叫英娇的,是日泰王子的侍妾,因为会一些汉语,便被派来服侍她的起居。
因为寒冷和日晒,这里的女人多是肤色红黑的健康色,不似玲珑这种内陆女人,但看上去却更让人喜欢,至少玲珑喜欢她们的肤色,看着就知道性格坚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