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郭逍的婚礼
“这是胡搞吗?男人就不能爱男人了?这他妈的哪门子歪理?他们管天管地管不了老子拉屎放屁,老子就和男人在一块了,他们还能把老子送派出所不成?”孙铭健的浑劲又上来了。
“行了,知道你能耐,睡吧,明早事情多着呢。”我翻了个身侧躺着。
孙铭健也翻身对着我的背,单手放在我腰上,他一直喜欢这样粘腻的睡觉方式,每次都和我贴得密不透风,要是夏天也这样,我后背、他前胸一定会长满痱子。
孙铭健称这种睡觉方式叫疼老婆,我一向把他的话当屁,成天满嘴的老婆老婆的也不腻味,不过说实在的,孙铭健如果没有和我在一起的话,那他以后的妻子无疑是幸福的女人,因为孙铭健从某种程度上讲真的是世间难有的痴情种子,即便他和我在一起他也从来没有和别人有丝毫牵扯,一直一直只当我是他老婆,只当我是他唯一值得疼的人。
该说他傻呢还是痴?
只是这人的脾气也不是一般的暴躁,一旦他的倔脾气上来了,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和这样的人相处,如果以硬拼硬,那无意是两败俱伤,也只有软硬兼施才能制得住他的牛脾气。
我想起郭逍曾经说过孙铭健就是一个牛魔王,当然这可不是什么赞扬他的话,郭逍又说我相对孙铭健而言就是那铁扇公主,轻轻一扇就能让牛魔王服服帖帖,他说这话一出口就挨了孙铭健一顿狠打,孙铭健怪他拿我当女人,郭逍对此很是不满,他说,“你自己不是老在我面前喊阿文老婆的吗?”
事后孙铭健才跟我说,“老子喊你老婆也没将你当女人看,男女我还是分辨得出的,郭逍那句公主不是指女人指什么?有男人被叫成公主的吗?当老子是傻子呢。”
我跟他说郭逍也不过是随便说说,何必那么较真,孙铭健却说他怎么也听不得别人因为我和他在一起就拿我当女人。
我该说什么?这样的孙铭健在外人看来也许是个怪胎,但是我只想说,这个男人只是用他的方式疼人,而那个被他疼的人自然是他口中的“老婆”我了。
婚宴现场热闹非凡,这里除了个别几个人,别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自然都是我不认识的,孙铭健的父母坐和郭逍的父母坐在一起,我听孙铭健说他们两家以前是邻居,从小他和郭逍就一起掏鸟窝偷别人家地里的山芋,他们是一起在田埂中土丘上稻草堆里打过滚的好哥们儿。
孙铭健说他和郭逍小时候还穿过同一条连裆裤,可见他们两人的关系。
方唯嘉今天穿了一件浅粉的丝绸旗袍,更衬得双颊莹粉,身姿曼妙,郭逍牵着方唯嘉的手满面春风地挨桌敬酒,等敬完我们这桌,孙铭健就偷偷拉拉我的手示意我和他溜出去。
“哎,我先出去,电梯门口等你,免得被我老妈盯着了。”孙铭健说着也不待我回答,就起身往宴厅外边走去。
我叹了口气,抬头时正对上我对面的林凡的视线,这孩子从宴会一开始就一句话都没讲,只静静地低头吃菜。
他许是看出来什么,对我微微摇了摇头,露出一丝笑意,让我不要担心他。
我犹豫再三,看了看宴厅门口,那里孙铭健正等得不耐烦偷偷冲我招手。
我拿起外套向厅外走去,孙铭健一见我出来就问问我在那边磨蹭什么,我说,“我们把林凡一个人留在那里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等饭局完了,大家不就散了,你就知道瞎操心,走吧走吧,车都停下边了。”孙铭健急匆匆地拉着我进了电梯。
我当孙铭健说的车是什么呢,原来不过是一辆自行车,有些破旧但是擦洗得很干净。
孙铭健忽然玩起了浪漫,非要骑自行车载着我把这里逛上一遍。
“这辆自行车可是用老子赚的第一桶金买的,那个时侯真他妈贵,花了老子三四百,心疼死了都。”上坡的时候孙铭健的上身随着他的动作上下微起。
我单手扶着孙铭健的腰,把脑袋靠在孙铭健的背上,听着他的话语从胸腔里传过来,“是么。”
“郭逍那个时侯老是跟老子借,老子一次都没借个他,不是老子小气,那个时侯这辆自行车对我而言就像我老婆一样,你说我能给别人用么?”孙铭健说话的时候微微有些喘。
“以前怎么没见过?”
“嗨,这车一直放在小区楼下那个停车房里,怕被偷,上了好几道锁,刚拿出来那会儿,上面全是灰,老子擦了好几遍,郭逍摩托不是坏了么,送去修还没拿回来,我得替他送外卖不是,就把它拿出来了,然后老子就想带你溜上一溜,嘿嘿,爷这车后座还从来没载过别人呢,你是第一个。”孙铭健转头笑着看了我一眼。
“那还真是荣幸。”我笑说。
孙铭健傻呵呵地笑,起身愈加奋力地骑起来,这时正值下坡,车速一发不可收拾一般往坡下驶去,我只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和孙铭健的怪叫怪笑声。
我哭笑不得,提醒他慢点。
自行车车身忽然打滑一般左右大幅度地晃动起来,我一时不稳下意识地抱住孙铭健的腰,然而自行车并没有倒下,我也没有摔下去,倒是听到了孙铭健幸灾乐祸和奸计得逞的笑声。
“喂。”我苦笑着瞪他一眼,却不敢松手。
孙铭健故意在车道上曲线行驶,让我一度以为我只要一松手人就会摔下去,我明知道这是孙铭健使得小奸计,却也拿他无可奈何,只得如他所愿地抱紧他的腰。
孙铭健的闷笑低低地传过来,然后就神经一般地对着呼啸而过的风吼了起来,“老子喜欢阿文……老子喜欢阿文……哈哈哈……”
我欲哭无泪,只看孙铭健双手脱离车把,以一种要拥抱清风的姿势向两侧大大展开,还在大喊着那句“老子喜欢阿文”。
风将他大声的话语吹散,那句话在空中缱缱绻绻地随风而逝,像是要让风一遍一遍记住这句话一般,孙铭健一遍一遍不知疲倦地大声喊着,把他的心声和笑容通过夹杂着路旁灌木坛清芬的凉风传达给我。
“神经病。”我低声说着,把脸贴向他坚实的背,弯起了嘴角。
孙铭健像一头不知苦累的驴,双脚踩着自行车的两个踏板载着我在这座城中辗转,似是用自行车细细的车轮记录着我们的行迹。
我忽然觉得我们身下这两个漂亮的圆形车轮在反复旋转间纺出了一种淡淡的奇妙感觉,那种感觉或许可以给它一个形象点的名称,叫做幸福。
浅淡飘逸的云彩在人们没有察觉的时候默默晕染着天际的轮廓,等人们察觉的时候,周围的事物都已经被染上了一层薄薄的橘色。
快到A大的时候,孙铭健推着自行车,我静静地走在他的身旁。
因为孙铭健的胡闹,这辆自行车终是罢了工,车前胎爆了。
“你怎么不说话?生气了?”孙铭健推着车转头问我,他的额头上还沾着未干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