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走的是春阳坡,那路上有一段靠着峭壁,另一边就是很深的山谷,道路狭窄,最艰险。”
“那哪一条最好走?”
“......这个,靠芦苇滩的经常要越过泥潭,走野山坡要攀几个山头,小人也说不出哪里难走一些。”
叶百曦又问道:“如果要在春阳坡这条路上经过的狭道上设置埋伏,从哪里可以登上峭壁顶上?”
“从......从过了山道之后的一个岔道可以转到山路上,绕到山顶。”
叶百曦点了点头。
他又取出了知府给的那幅地图,询问乡民。上面果然有几处谬误,转道上山的路线也没有画出来。叶百曦让他大致补充了另外两条路线的位置,便决定从河滩走。
青年将军还待再劝,却被叶百曦压了下去。
不过他当然也不会尽信乡民的话,顺着乡民指出的路线到了第一处有山民居住的地方,他就找了几个乡民小孩来看地图。虽然小孩子的叙述有些混乱,但是也大概证明了乡民的地图是正确的,更帮助叶百曦补充了好几处乡民说得并不详细的细节。
这样一路过了河滩,果然平安无事。这之后叶百曦指挥着青年将士带队从一处岔路转回到春阳坡这段路线,然后寻到了乡民指出的岔路上山。路途上遇见了好几个穿着红衣,头系红发带的男女,都被士兵们互相合作干净利落地放倒。等上得山来,果然就看见了聚集在山顶,等得精神不济的红巾匪。
这些身穿红衣,头系红巾的男男女女们几乎没能做出多少反抗就被全部抓获。少数几个身手比较惊艳的就只有领头的年轻女子和护在她身边的少女。
叶百曦听到少女们叫了那年轻女子一声:“裴将军!”
叶百曦问道:“冒充裴红巾的就是你!?”
那年轻女子叫道:“我没有冒充裴将军!我是裴樱桃!”
叶百曦突然一愣。
“你是......裴将军身边的那几个小丫头中的一个?”
裴红巾身边以前收养了几个小女孩,都按照她的喜好起的名字,有裴苹果,裴杨梅,裴荔枝......裴樱桃这个小女孩,似乎也确实存在。
裴樱桃叫道:“叶百曦——陛下对你何等恩宠!你如何能背叛陛下投效伪帝!?如果你还有一点点良心,就杀了这些伪帝走狗,与我举旗起义!”
叶百曦叹息道:“真是愚不可及。”
他转头对那青年将士说道,“看来那乡民没什么阴谋,确实只是这匪首略为儿戏了一些。先收押这些匪众,我们再去清缴了红巾寨,就回去府衙吧。”
青年将士也不多言,便依着叶百曦的话做了。
红巾寨的剩余守寨者都是裴樱桃从各处鼓动来的毛头小子或收养来的孤女,虽然练了一些拳脚功夫,但既没有见过血也没有打过仗,金甲军抓起来简直是毫不费力。
回程路上,他们在野外扎营,就让金甲军士轮流看管犯人。裴樱桃从头到尾就盯准了叶百曦骂骂咧咧,叶百曦也全当没听见。
待到夜深无人之时,叶百曦问了青年将士:“在金甲军中这年余,你过得如何?”
青年回答道:“多数是昔年故旧,倒是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司氏治下,你觉得如何?”
青年猛然跪下,说道:“若殿下还有心,属下愿随殿下,终生戎马,夺回我叶氏江山!”
叶百曦摇了摇头,说道:“我无心再起战乱。你只需告诉我,你觉得现今司氏治下,社稷如何?”
青年沉吟半晌,才不甚甘愿地说道:“虽说是司氏治下,也觉得现世安好,百废欲兴。”
叶百曦点了点头,说道:“所以此时再不用谈什么逐鹿天下。乱世可以由我叶氏终,却绝不能由我叶氏起。”
“殿下......”
“这称呼已不适合我。你还是改了吧。”
青年将士眼神复杂,叫了一声:“叶大人。”
此时营外骂骂咧咧的声音早已经听不见,也许是裴樱桃终于骂得喉咙嘶哑,也有可能是她骂得太累所以忍不住睡了。
“我倒是奇怪,裴红巾哪里去了,怎么留下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小姑娘,竟然还想要举旗起义?”
青年将士道:“当年陛下身亡,举城同悲。车大人奉了陛下的遗命要向司恪投降,并保证全部将士的性命,当时便与沈大人起了争执。后来沈大人断发明志,自刎于金殿下。车大人则出城去投了司恪。剩下的大人之中,裴将军与苏夫人知晓大势已去,带了一批军将连夜出走了,说是除非日月换新天,否则世世代代将不踏足司氏江山。司马大人当场自伤,用自己的血写了悼文,与四百禁卫军和十余位大人自刎于陛下棺前,说是天不容我主人世间称王,便欲下到鬼城为陛下做一个马前卒!”
叶百曦静静听了,叹息一声,只觉得心头疼痛莫名。
他说道:“你觉得,是不是我才是最应该去为兄长做这一个马前卒?”
青年大惊:“殿......大人!您不可!”
“无需担心。我只是这么一说。”叶百曦摇摇头,说道:“我若要死,至少要留下我叶氏一丝血脉,再看这江山鼎盛,父母无需再易子而食,孤女不用卖身求活,人人都能食饱穿暖,劳作便能衣食无忧......我才能安心地去死啊。”
他回过头,说道:“叶氏兵败时我既然没有死,那现在我也不会轻易就死。”
青年似乎仍有疑虑,说道:“大人理应要留下血脉才是。陛下已无血脉,要是大人也不留下子嗣,堂堂叶氏,怕是要断子绝孙了!”
叶百曦说道:“不过,恐怕我要留子嗣,却也并不容易。”
“可是皇帝......要赶尽杀绝!?”
叶百曦摇了摇头。
皇帝只是和兄长一样......发了疯病。
他有时真恨这疯病——若兄长不发这疯病,冀北一役之中他或许已经连战连捷,败司氏于冀北。便算他真的被司恪砍了头颅,鲜血染了新朝的马蹄,他此时必然也是欣慰的吧?
取我胸间三尺骨,铺就盛世崎岖道。
他觉得自己一世能求得的最重死法,也不过如此。而现实是,他却成了叶氏大业的那处蚁穴。千里城墙,终究溃于一旦。
其实他有一个疑问——兄长是否真的已经归了黄泉?
冀北兵败,半城相殉,照理说,这本来是无需有任何疑问的。
但是叶百曦还有多处不解之处——传说皇帝取了他的断手去送于叶百尘,但是兄长与他是如此亲密,怎么能认不出他的手?皇帝取走了叶百尘的首级,所以叶百曦最后也没有分辨出来,躺在那玉棺之中的无头之人到底是不是叶百尘——即使有心想要抱住那尸体亲手一辨究竟,却最终也没能找到合适的机会。
这件事就这样成了他心里的一个结。
眼看接近府城的门口,青年将士问道:“回去之后,知府的事情我要怎么做?”
“暂且不用。既然红巾匪已经抓住了,就暂时不需要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