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惊恐地脸色苍白,一下子挣脱族人的搀扶,在落下的火苗和沙石间疯狂寻找,泰半苍白的头发在闷热空气中散开,喉咙开始乾哑,她觉得自己跌入了梦境中,周遭的尖叫,扑面的鲜血都不再真实。然后她蓦然回首,幸运看见尘沙间一抹黑点,往沙丘的一端疾奔而逝,正是那头似王的稚发。
「Uzza,你要去那里,快回来!回来安达这里!」
噗咻,头顶的巨响促使她也往前逃命。沙帆没有用了,晨星被沙蝎激起的飞尘遮蔽,沙魟一片混乱,横冲直撞,发出撕心裂肺的哀鸣,被精灵投掷的长刀穿心而陨,沙帆也一艘艘随之覆灭。她只好朝Uzza的方向追去,避开沙魟沉重身躯和激射的鲜血。
「Uzza!」
◇◇◇
「安达,它飞不动了,即使把所有的帆都升起,它还是纹风不动。」
听见Uzza的请求,她望著这艘大船,抿紧了唇。「求求你,飞吧!」身后似乎有什么声音,嘈杂而充满危险,印象中,这个梦从来不曾如此:
「求求你,飞起来吧!」
◇◇◇
她追著女儿的短发,没有注意追兵已发现她的身影。从茫然中警觉,这才发现她已从要塞追赶至小小的王陵,那是他们南方沙漠精灵族裔历代长眠的神圣之地,多少叱吒风云的王和王女在此安息,每一个沙丘代表著一段光辉的历史,她看见那最新一个,同时也看见了Uzza的眼睛。
「安达,快来这里,快看!」
黑眼睛在沙丘后一闪即逝,她一阵踌躇,心头狂跳起来。这样的场景是那么地似曾相识,似乎在多年以前,或者是梦里,或者是现实?惴惴不安地跟了过去,她在沙丘后蓦然止步,扑天的尘灰飞舞成沙雨,她咚地一声跪坐地上,惊不成声。
她发现一艘沙帆,在漫天飞舞的沙雨中。
不是沙魟的帆船,那片片都是货真价实的帆布。依著风旅行的帆船,她确信自己曾见过,不止一次,而是千次、万次,不止在梦中,更在现实。悸动让她惧于去触摸它的实体,即使它如印象中破败倾颓,Uzza已经先她消逝在船里,她只听见催促的声音。
「安达,快呀,快点让她飞起来,你说过有风就能飞的!」
敌人距离五尺。她知道嘈杂的声音从何而来了,敌人已经发现她的存在,王的眷属无疑是最佳的俘虏,最差也是邀功的战利品,精灵的弯刀驾著沙蝎自四面涌来,她无路可逃,只有这艘飞不起的梦想,飞不起的沙帆。
「飞呀,」她急了,摇动船首的桅,她当年试图飞翔的所在:「风来吧,让它飞起来吧!」
敌人逼近三尺。她困惑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沙漠不曾吹起一丝风动?是风遗弃了他们,还是根本是沙漠精灵自己遗弃了风?她张开手掌,审视一身的尘沙,突然惊觉发梢遗落的几根青丝正飘动著,风从何而来?她发觉这微小的风来自鼻息,她体内的力量,那是她创造的风。
「原来如此……」
敌人近在眉梢。她想起沙漠精灵古老的传说,「所有的生命皆来自于风」,沙粒来自于风,野兔来自于风,花草树木也来自于风,而沙漠精灵是风的宠儿,浑身上下无一不由风所化身。她想起母亲临死的遗言,Altair在古老的精灵语里意思是老鹰,翱翔天际的老鹰,老鹰从不凭风飞翔,因为它本身就是风。
敌人的身影跃向头顶。王妻的重担几乎让她忘了怎么飞行,她忘记自己生命的泉源,忘记怎么作梦,怎么张开翅膀。是她忘却了风,其实风一直在她左右。
「我是鹰,一只顺风旅行的鹰,
渴望大地是天性,亲近天空是本能,
我是鹰,一只顺风作梦的鹰,
晨星升起我歌唱,晨星落下我舞蹈,
如果有风拂动船帆,我将随它去远方……」
敌人止步。惊惧地抬起头来,只因那老迈而破旧的船竟不再委顿于沙地,帆活了起来,被风所盈满,被歌声所盈满,船腹在眼前一掠而过,数百只风帆像展翅而去的老鹰,朝晨星的方向拉扯,远离要塞,远离现实的国度。沙帆飞了。
「远方,那个属于风的故乡……」
她却笑了,如风一般轻柔。
◇◇◇
「安达,船飞起来了!船在天空,你看!」
「Uzza,是『我』飞起来了。」
◇◇◇
「Uzza,你不要伤心,你安达只是回去神的领地,和安察在一起。神会照顾她的灵魂的。」
看著族人将母亲一头紊乱的发梳理整齐,阖上眼睛,许多人都无法理解主母的微笑,在战火中死去,微笑竟能如此温和,像风一样。Uzza排开幸存族人的包围,蹲下身来,抚过母亲凝定的笑容,摇了摇头,也笑了。
「不,安达只是飞走了,和安查一起飞走了。」
◇◇◇
起风了。
─全文完─
附录二李麒的秘密日记
卷末附录二李麒的秘密日记
还记得那是好多年前冬季的事,天上下起绵绵的白雪,整个皇城似乎被裹进了厚重的面团中。客栈的屋顶、人家的庭院和市场无不布满皑皑的积雪,雪花掉落人肩头,掉落光秃的枝丫,泥土冻得僵硬,静静等待来年春天。
「纯钧,你看,好漂亮的雪。」
我听见哥哥在背后唤我,还来不及转过身去,视线已给一团雪球遮蔽。然后是皇兄一贯爽朗的笑声,我抹去满头满脸的雪花,左脚重心不稳,差点往雪堆里栽,皇兄的动作真的很快,或许是经验老道,总能在我接触地面前一刻将我牢牢接稳。
在皇兄身边,我似乎从来没真正跌倒过。
「你看吧你看吧,我就说嘛,光窝在宫里那能看到这般景致,纯钧,走,我们去找家客栈喝酒赏雪去。」
「啊,可是皇兄……」
「『哥哥』。」
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子,皇兄一直试图改变我对他的称呼。他说皇兄这称呼太冷,没有血缘羁绊的温馨,该留给那群异母兄弟就好。但习惯就是习惯,我总害怕皇兄的热情,但同时又眷恋他的呵护,怎么说……他是离我太遥远的存在,而我只要能远远欣赏就好,月亮是不该和太阳捱在一块儿的。
「哥……哥哥,可他们会理我们这样的小孩吗?听说客栈是民间大人去的地……」
「安啦安啦,跟著我就对了,纯钧,你脚在雪地里不方面,哥哥背你。」
从来不徵询他人意见是哥哥一贯作风,虽然我觉得两个十二岁的男孩,而且还是双胞胎,这样大剌剌地穿著黑貂胲裘蓬走近皇城最大的客栈,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但是皇兄一旦决定的事就不容人反抗,何况我正被他一把扛上肩头:
「听说这里的女儿红很有名,菜色茶点更是一流,坐在二楼的上座,可以远观武罗湖长堤一痕的雪景,那可比什么都美。那天听刑天说了,我便说什么也要来看上一看。」
女儿红?雪景?皇兄的世界对我来说总是过于早熟,平时若是没有必要,我总窝在书房里看我自己的书,至多弹弹琴,画点画,也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几次哥哥邀我去东宫,总会看见他和一群陌生的侍卫举杯宴饮,要不就是路过房门时,听见皇兄帐内传来女人的喘息声;皇兄和女人……每次想到这里我总不自觉打住,那是另一个我所不认识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