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声谢谢,顺道接过她递过来的金色的房卡。
凝眸略思:四十四,当真是个好数字呢!
在范默的房间里探讨了下方案的事情,不到十分钟,他就打断了我的话,“季翻译,刚下飞机就跑去‘顾氏’,一回来就讨论方案,你不累吗?”
我随手将文件合上,起身就走,“那范总好好休息。”
范默动作迅速地拦住了我:“一起吃顿饭吧。”
我将手腕上的手表示意了下,下午三点半,“范总,下午茶吗?”
他只是笑,“下午茶也好!”
我摆了摆手,“范总,真心谢谢了,能否让我安心地睡上一觉?”
之前为了赶方案,已经两天没有安稳地睡过了,早上下飞机后,脑细胞更是没能好好休息,重要的是,心里,不好受。
范默挑眉看我,还是仁慈地放行了,“那你好好休息。”
“谢谢。”我音犹未落,便转身走了。
有些人,没有什么不好,就像范默,留学归国的商业才子,有权,有钱,有貌,有前途,偏偏,死过的心,再也不会苏醒丝毫。
顾氏的VIP房间,豪华得,真的只剩下豪华。
我连打量它的心思都没有,这是那个人的所有物,而我只想,与那个人保持越远的距离越好。
洗了个冷水澡,倒头就睡。
四个小时里,醒了不止六次,不断切换的梦境场所,不断更换心情,仔细想想,又完全忘记了究竟梦见了些什么。
手机响起的时候,我终于无奈地将一觉睡到明早的计划作废。
“老实交代,到哪个程度了?”电话那端的声音带着隐隐的笑意,我按了按还在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没有好气地说:“你指哪个?”
“季雪凌!你开始不老实了!和帅哥上司单独出差,怎么着?合着还瞒着我啊!?”李若颜咕噜地灌着水。
我起身,拉开了房间的米色窗帘,整个城市华灯初上,迷离无限。
熟悉,又陌生。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灯火笼罩,隐约朦胧的美景,久久地忘了言语。
“雪凌,怎么了?”可能是察觉到我的异样,她又一次问道,声音明显低沉收敛了些。
“颜颜,我见到顾修意了。”声音轻若蝉翼。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她讲起那个人,因为她是同事?因为她是闺蜜?因为她是青城里唯一知道我那些不堪过往的人?
“丫的!顾修意!妈的你怎么遇见他了?”
心情从下午看见他开始就一直很压抑,听到颜颜这么坦率的话语,我却是笑了,“怎么不可能遇见?越阳市本来就是他的天下。”
在越阳市,你可以不知道市长是谁,但你绝对会耳闻“顾家”!
这个将全市酒店业垄断的家族!
“况且,这次合作案对象也是‘顾氏’。”
我清楚来越阳市需要面对什么,但是,我还是太天真地以为——生命没有那么多巧合。
事实证明,生命就是种巧合。
颜颜停滞了下,然后问道:“雪凌,不要告诉我你就是因为知道会遇上他才出的差!顾修意那种烂人,就该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我很赞同你的后半部分,但是,出差,纯属公事。” 我如是说。
真的,只是公事?
我也分不清了。
这个我曾经生活了四年多的城市,陌生到,让我觉得可怕。
换了身衣服出门,青色的纺纱裙,及膝,圆领,无袖,虽然下午的补眠进行得并不顺利,好在脸色还是恢复了些。
我可以不用在意美貌,但是,我却要让所有人知道,我过得很好!
真的,过得很好!
步出酒店,刚走了几步,便感觉身侧有辆车子缓缓地跟着,黑色的卡宴,在黑色的夜幕中,线条流畅美丽,闪着不一样的光泽。
是谁,不言而喻。
我停下了白色的高跟鞋,转过身,正正地看着后座的黑色玻璃。
几秒过后,玻璃窗徐徐而下,男子完美的侧脸线条,跃入眼帘。
他端坐着,没有侧过视线看我,左手把玩着右手指上的订婚戒指,一脸的高深莫测。
我看了那个白色的钻戒一眼,微微勾起了嘴角:“顾总,还未恭喜你呢。”
我满意地看到他左手的动作一顿,然后,便是直接对上了他黑白分明的双眸,继续笑得无害。
他将蓝色的领带扯松了些,压抑着声音,“上车!”
“顾总,这恐怕不合适吧?”
六月的晚风,一点儿也不舒适,夹带着白昼的余温,迎面扑来,直感觉难受。
“季雪凌,你最好不要再一次挑战我的耐性!”他低沉的嗓音带着沙哑,脸色沉郁。
“你太高估自己了。”我淡然道。
声音随着风,不轻不重地飘逝。
他正视我,黑白分明的双眼,带着隐隐的怒意。
我无动于衷地回视他,顾修意,当初你可以那般,现今,又何必自欺欺人?
我淡淡地看着他紧绷的脸,嫣然一笑,“顾总,如果没有什么事,失陪了。”
转了九十度的回身,我看见他的左手搭在了门把上,我看见他皱眉接起了电话,我听见他温柔地唤了电话那边的人一声:“娓娓……”
我没有停足,我怕我一停,眼泪就会忍不住地落下来。
娓娓!
韦灵娓!
我怎么忘了,我和顾修意的曾经,还有一个她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最后一更了,晚上更《心悦爱兮爱不知》,明儿见。
看文愉快!
☆、02、我非你良人
我觉得我该好好地哭一场来祭奠下我的过往,但终究除了喉咙有些哽咽外,再无其他。
年少轻狂地时候,总会梦想着自己的白马王子,穿着白色的衬衫,风度翩翩,气宇轩昂,而你与他,一见钟情。
你们两个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过得幸福的生活。
且,这个男人,会把你捧在手心里,给你无限的宠爱。
而我,抱着这样无知的想法,暗恋了他四年。
现在回想起来,为何对他一见倾心,早已没有了理由,也想不起缘由了。
我还是庆幸他给了我这样的一段噩梦,毕竟,梦醒,人也醒。
结婚,是迫不得已。
至少,对他来说,是如此。
孩子,纯属是个意外,可我从没有动过伤害我的孩子的念头。
我每天都可以感受到它在我的身体一天天成长,我感觉到它心跳,它的呼吸。
我一直认为,就算没有了爱情,没有婚姻,有一个他的孩子陪伴我一生,也就够了。
公司实习的时候,跟我同住的,是班里的两个女生,有天早晨,我因为孕吐得厉害,在洗手间里整整呆了一个多钟,她们惊慌地在一旁递温水递毛巾给我,一边担心地问:“雪凌,你昨天吃什么东西了?怎么反胃得那么厉害?”
我胡乱地用清水洗了脸,茫然地看着镜子中一脸憔悴的自己,难看,除了难看,还是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