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药师(8)
他们沉默。
肃静。
面无表情。
赛斯带着帝王准确的从父亲的书房里取出关于谋反的书信的文件,从兵器库里找出大大超出限额的弓箭和长矛。
整个过程安静得像举行一场仪式。
公爵夫妇的蓝眼睛都蒙上了绝望的灰色。
安德尔森一个人站在城堡的塔楼上俯视下面发生的一切。他第一次看到赛斯胸前有皇家骑士团的金雀花徽章。他笔直的站在新帝王身旁。
他还记得这个男人当初跪在他面前发誓效忠的样子。
他是父亲从东部平原康沃尔带回来的流浪骑士。遇见艾叶堡公爵时他已经饿得没有一丝力气,想用自己的剑跟公爵的侍卫换一块面包。
据说他的剑术非常不错。
公爵叫来小安德尔森。
“你不用报答我,不如你做安的骑士。他脾气有点古怪。”
赛斯抬头看自己的时候,安德尔森心里有点发毛。他说不清哪里怪异,只觉得赛斯长着一双狩猎季节里猎人的眼睛。
一遍一遍反复打量确认,然后跪下宣誓效忠。
当然,现在他知道了,这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原本不存在的谋反文件和书信,突然多出来的兵器和从未见面的证人。
他记得自己被莱恩从棺材里救出来后听到的第一句话。旅店老板有着粟色卷发的小女儿说:“听说艾叶堡的人都死了?哦,这太可怕了!”
莱恩在给他膝盖上的剑伤抹一种消炎的草药:“遵循国王陛下的旨意,艾叶堡公爵整个家族被送到首都圣华沙绞死。据说艾叶堡公爵想乘新王根基尚未稳固,废了新王自立为王——说起来啊,柯帝士还得叫他一声叔叔。”
艾叶堡公爵是安德烈王唯一的弟弟。
柯帝士的确应该叫自己父亲一声叔叔。
“听说死了不少人,三个小少爷一个都没逃过。公爵夫人生的那两个大点的被送到圣华沙和公爵夫妇一起绞死了。小的那个私生子(叫安德尔森.兰开斯特?)当场死在城堡里,尸体被随随便便的埋掉。城堡里的男女仆人,马夫厨娘全部都杀了,一个没逃过。”
一旁煮肉汤的老板娘匆匆把女儿推出门,责怪莱恩:“怎么可以跟她讲这些事情?!”
安德尔森曾想过找柯帝士报仇,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潜心于毒药的配制,最后无疾而终。他是艾叶堡公爵和一位灰蓝色眼睛女仆一夜迷情的产物。作为一个私生子,他曾一度痛恨自己的不伦不类的血统,鄙视贵族纸醉金迷的吸血生活,他想做个自由而普通的药师,治病救人,为自己领地上的人民提供帮助。他不喜欢公爵夫妇,可是他喜欢总是给他带稀罕草药的老管家,在公爵夫人罚他挨饿时偷偷送上热气腾腾饭菜的厨娘,在他被两个兄长欺负时安慰他的洗衣房女仆……
赛斯曾和他开玩笑说:“安德尔森少爷,要是您继位,将是一位很好的帝王。”
这些曾经鲜活的生命,他视为家人的人们,再也不存在了。
他是站在人民这边的。
他认可自由党的行为,自愿为莱恩提供所需要的毒药。
他信任莱恩。
他希望这些毒药哪怕有一滴能滴进柯帝士早餐的汤里。
虽然他知道这些东西大部分是用来试图毒死皇家鹰犬赛斯.埃尔伯德。
他不敢想这个。一旦想起,胸口就莫名其妙的痛。
安德尔森不是傻子,文森特不知道他是谁,不代表柯帝士不知道。柯帝士登基前他们在艾叶堡见过不下十次。要是他知道父亲的家族还有继承人,自己还得再进一次棺材。
他答应文森特考虑一天。黄昏吃过晚饭就借口散步出了城堡。一路往南走。
他在城堡门口碰见了文森特。
文森特带着他的药童站在城堡大门前欣赏夕阳。
“介意我陪你一起散步吗?”
安德尔森笑笑:“当然不。刚刚我去马厩借马,没借到。你能去向马夫借两匹吗,我在这里等你。”
不久文森特就牵着两匹上好鞍的粟色长鬃毛马回来。他边走边与他的药童说话:“真可惜,等被赛斯那个变态知道,安就死定了……好东西其实应当藏起来。你不知道他的兴趣之一就是收集长得跟前主子很像的东西吗?弗翠兰德产的灰蓝色的水晶球,淡樱桃红的瓷器,连跟女人做爱都选浅金色头发的……”
忽然听见有人问:“真的吗?谁告诉你的,文尼?”
逆着光,城堡拱门下的骑士看不清脸。他勒住马站在原地,把玩手中的马鞭。文森特注意到马鞭是用女人深蓝色长发编织装饰的,做工十分精致。
“白玫瑰骑士,文森特.威廉,或许你应当管好自己的嘴巴。还是你已经在皇家骑士团呆腻了?”
赛斯的声音不大,或许还带着点笑意,文森特却在深秋的天气里突然惊出了身冷汗。他深鞠一躬:“我道歉,埃尔伯德侯爵。”
文森特把手上的马交给侍童,自己亲自挽起赛斯的缰绳:“我已经为陛下找到了合适的药师。才华横溢却默默无闻,非常合适的人选。他就在那边等——”
城门外没有人。
安德尔森和赛斯擦肩而过。赛斯在沿着大路策马疾驰,忽然勒住马回头。身后的人已经错开很远的距离,只能远远的看到一个瘦高的背影。赛斯愣住在马上,心情复杂的看着旅人浅金色的头发逐渐融入地平线尽头的夕阳当中。
安德尔森往南边走了很远,下了大路,换了一条长满目蓿的小路。
第7章 该死的马车
安德尔森顺着与大路平行的一条小路往南走。
从瓦尔德往南走上大约三天半,到达一个叫约客的小镇。从那里在西再走五天就能够回到柯尔。
小路上长满了三片叶子的苜蓿,天空阴沉而灰暗。
安德尔森之所以记得路,是因为小的时候赛斯曾经把丹顿的全图铺在他面前,以艾叶堡为中心跟他自己去过的地方。那时安德尔森还是个孩子,他无精打采的看着赛斯修长有力的手指划过羊皮纸上的大路和城镇,昏昏欲睡。
安德尔森从小只对药草有兴趣,赛斯下了很大的功夫才让他把丹顿重要的交通路线记下来。
“这些知识早晚会派上用场的,安德尔森少爷。”赛斯当年如是说。
安德尔森无精打采:“你去过这么多地方?”
“我是流浪骑士,除了索瑟沙漠以西,弗翠兰德山脉以东,我都去过,少爷。”
确实派上用场了,安德尔森想,只是没想到用在逃跑上。
为了逃跑时不引起怀疑,他的衣服和药箱都留在伯爵夫人城堡的下房里。伯爵夫人给他的金币也只带了放在口袋里不容易被察觉的三十枚。
他想到路边小酒馆喝杯蜂蜜酒,看见三个传令兵在门口张贴告示。其中一个正对客人逐一检查,查有灰蓝色眼睛的金发旅人。不一会儿就有个壮硕的蓝眼睛男人被推搡出来。男人开始还骂骂咧咧,被士兵几拳头打成了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