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夫君(25)
“天热,去去火气。”
“我说的不是这个。”
“那是什麽?”越重霄湿发凌乱,冰冷的凉水浇下去,他现在清醒多瞭。
虞雁书咬咬嘴唇,收回视线。越重霄回去换衣服,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虞雁书发现他受伤的左手渗出瞭血。
“等等。”
虞雁书叫住越重霄,抓住他的手腕,将他染血的左手递到面前。
“这是什麽?”
郎君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指腹生著薄茧,鲜血顺著他的手指蜿蜒而下,爬出一道血线,竟有几分诡异美感。
而在他的食指指尖,印著一块指甲大小的黄色。
越重霄皱眉,这是什麽?他的手上为何会有这种东西?
虞雁书俯身凑近,轻轻一闻,问道:“除瞭箭伤之外,那个咬毒自尽的刺客还有伤吗?”
“有。”
“你用这隻手碰过他的伤口吗?”
“碰过。”
得到肯定的回答,虞雁书目光灼灼:“我想我知道其他刺客藏在哪瞭。”
风沙紧
“疼吗?”
“还好。”
虞雁书把越重霄渗血的左手重新包扎过,“这是满大夫给的伤药,你带著吧。”
“多谢娘子,娘子方才说的话是什麽意思,其他刺客藏在何处?”
虞雁书示意越重霄摊开左手,轻点他的食指指尖:“这块黄色,是胡连簇汁液留下的痕迹。”
女郎指腹柔软,一触即分。
越重霄昨日去州衙,仵作正在给刺客验尸,说他即便不自杀也活不瞭多久,身子早被伤病给掏空瞭。木板上的刺客浑身赤|裸,越重霄打眼一看,除瞭旧伤,他的胳膊上还有一处新伤,没有包扎,隻糊瞭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仵作猜测道:“也许是用来止血的,跟血肉混在一起,认不出来瞭。”
“没错,将胡连簇的叶子揉碎涂在伤口上,的确有止血功效。虽然比不上金创药好用,拿来救急也足够瞭。”
虞雁书见过一次胡连簇,“它隻长在沙漠地带,叶片细小,味道酸涩,根茎发达,哪怕种子落在岩石缝隙裡也可存活。汁液能在你的手上留下颜色,证明刺客才将胡连簇敷上去不久,依照它的生长习性往风沙紧处去找,也许还来得及。”
越重霄自幼长在灵州,对这裡的地形无比熟悉,虞雁书一提风沙,他便想到几处可以藏身的地方。
韩郴一早赶来,听闻这条线索重新燃起希望:“我这就去禀报王知州,请他派人搜捕。”
越重霄盯著指尖:“王得全怕是不会同意。”
“为什麽?”
“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指望我们抓到刺客。”
隻是想找个由头治他的罪罢瞭。越重霄暗自思忖,他最近得罪过王得全吗?
韩郴的眉头拧成川字,来回踱步半天,“那怎麽办?虽说霄兄你圈定瞭几处位置,可是仅凭我们两人无法全部顾及,更何况刺客至少还有十人往上,四拳难敌二、四、六、八....二十手,就算真的找到刺客也打不过呀。”
“不,我们直接去白鹤峡。”
韩郴不解,越重霄微微挑眉,痞气十足:“既然来不及搜查所有地方,那就赌一把,我赌刺客藏在白鹤峡。”
韩郴怔住,忽地又释然:“好,我信霄兄。王得全等著看戏,我偏要抓回刺客给他看看!”
“放心,有人会帮我们。”
“谁啊?”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韩郴左看右看,最后看向虞雁书:“嫂嫂?”
*
白鹤峡怪石嶙峋,地势险峻,远望犹如白鹤亮翅,风沙刮到这裡都要被拦腰折断。又因为靠近弯月五塞,时刻笼罩在犽族侵扰之下,灵州百姓已经不来这裡。
最危险的地方,换个角度来想也许会是最安全的地方。越重霄赌的就是这个可能。
韩郴一身黑衣,极力压低声音:“霄兄,白鹤峡隻有石头没有树,根本无处藏身,若是要用你说的那个法子,怎麽避开刺客去飞天石呢。”
“从后面绕过去。”
“后面?后面不是悬崖吗?”
“没错,正是因为背靠悬崖无路可走,刺客才会放松警惕,隻防备前面的人。”
越重霄对白鹤峡并不陌生,从前这裡也算一处奇景,常常吸引百姓过来游玩,悬崖边缘立著一块巨石,乃是整个白鹤峡的最高点,因此被称作飞天石。隻要越重霄从崖底爬上去,就能占据这处有利位置。
韩郴心裡没底:“那麽陡峭,你能行吗?”
“你在前面守著,若是有漏网之鱼就把他们拿下。”
越重霄背好包袱,用力拍拍韩郴的肩膀:“等我的好消息。”
两人就此分别。越重霄在夜色中发足狂奔,穿山过石,犹如一隻敏捷的豹,悄无声息逼近猎物。
一直奔到悬崖下方,越重霄将将活动开筋骨,若是虞雁书在这裡,就会发现他的眼睛极亮,面上没有半分颓气。
从前在军中,越重霄常常以出其不意的法子的法子对敌,越老将军嘴上骂他耍小聪明,实际上很为儿子骄傲。
包袱中乃是一套虎爪,由灵州最出色的铁匠打造,削铁如泥,锋利无比,将它套在手上,便可轻易抓住岩石。
越重霄仰头望,悬崖竖直而上,尽头消失在夜色中,少说也有百米之高。
他并不畏惧,隻是,要麻烦虞雁书再为他包扎一次伤口瞭。
越重霄佩好虎爪,攀住悬崖壁上凸起的石头,略一用力,整个人便贴瞭上去。一刻钟后,越重霄扣住悬崖边缘,轻巧一翻,落到白鹤峡上。在他面前,飞天石沉默地伫立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