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游鱼(70)
应鸣生总会路过她家小区的那个暑假,也是她心动的那个暑假。
看着朝她来的应鸣生,她心下一动,亮着眼眸说,“我喜欢你。”
心爱的女孩站在光源处,目光专注地看着他,说着告白的话。这样的场景,应鸣生从未奢想过。
现在发生在眼前,他又开始怀疑这一切是否只是一场梦。他一瞬不错地凝视着向渔,低哑着说:“我也是。”
应鸣生还记得,第一次向她告白是初中。周围的狐朋狗友一句一句地怂恿着他,“喜欢”两个字都没出现,仅说了个“是,我承认”,她便白着脸跑开。
于是那句“我喜欢你”成了他与她的禁语,从此他只敢偷偷看她。
如今,他可以这样看着她,给这许多年的喜欢一个正名:“我喜欢你。”
他轻声重复:“好喜欢你。”
向渔耳边窜起一股电流,酥麻发痒,疯狂心动。
原来,跟喜欢的人谈恋爱是一件这么快乐的事。
两人走着去工作室的。
宽敞的道路上,他们衣服摩擦着衣服,垂下的手几次相撞。
向渔抿着唇,眼神飞向别处,紧张又羞涩。
她挺想牵手的,但会不会太快了,显得她很不正经。
“我想牵你,可以吗?”
应鸣生的询问让向渔愣了下,怎么牵手还要问呀。
她晕乎乎地点头。
同一时间,他牵住了她。
男生的手大好多,掌心有点润。
向渔不是没有碰过异性的手。在某些场合,会有双方握手的环节。牵手和握手,无外乎都是掌心碰掌心。然而,只有应鸣生的触碰是令她心跳加速的。
因为心理喜欢,从而会有生理性喜欢。
人来人往的城市里,他们手牵着手,步调一致。
一声口哨传来。
向渔循声望去,几个有纹身的男人冲他们昂了昂下巴,话是对着应鸣生说的,“哟,回来了。”
应鸣生没搭理他们,对向渔说:“最中间那个是工作室老大,剩下的是师兄弟。”
向渔本能地想松开手,却没成功。
应鸣生牵得很紧。
她悄悄跟他说:“我们松开吧,这样不太好。”
见他的老板和同事,牵着手未免有些不正式。
应鸣生说:“哪里不好?”
虽是这么说,他还是放开了她。
收到应鸣生请假的短信,庞明华都怀疑他是不是被盗号了。应鸣生谁啊,大过年都在店里拿自己练手的狠人,怎么可能请假。
收到应鸣生在群里发的消息,他眼珠子差点蹬出来。应鸣生要带女朋友来店里玩?
开玩笑吧。
应鸣生忒无聊一男的,完全不出门。永远只会淡着张脸,好像地球下一秒爆炸都与他无关。
十天半月都不开腔的人,现在不等问就介绍起来,“向渔,我女朋友。”
第三十七章
庞明华是典型的北方人,爽朗热情,特健谈,没两句就了解了情况。
这姑娘是高学历人才,还在读书呢。他对应鸣生竖起拇指,牛,不声不响地追到了这么优秀的女孩儿。
应鸣生冷淡撇去一眼。
庞明华受不了,好奇问向渔,“你怎么忍受他这要死不活的性格的?”
话一出,应鸣生那股懒散劲儿瞬间消失,烦躁的视线钉在庞明华身上。
哟,庞明华挑眉,还生气了,新鲜。
向渔解释:“他性格天生就这样,我觉得挺好的。”
言下之意就是,她喜欢这人,无所谓什么性格。外向有趣也罢腼腆寡淡也罢,只要是他,她都觉得好。
应鸣生定定看着她,向渔嫣然一笑。她眼里坦坦荡荡地写着:我就是喜欢应鸣生。
庞明华有被酸到,反观男主角,没有一点波澜。他十分纳闷,刚刚开个玩笑就黑脸的人,这会儿竟然这么淡定。
瞅着快到吃晚饭的点了,他摸出手机,对向渔说:“有个朋友开了家饭店,味道贼好,晚上一起去吃。”
向渔摆手:“不用,谢谢庞哥。”
庞明华扒拉着通讯录,一边不赞同地说:“客气啥?来了都是客。”
向渔说明原因:“七点的飞机,在机场随便吃点就好了。”
庞明华不信,“你昨晚到北阳,今晚就离开?”
向渔点头。
庞明华懵逼,应鸣生用另一种方式肯定了这个回答的真实性。
“借下车,我送她去机场。”
庞明华嘴角抽抽,把钥匙递过去。他不是很懂这对小年轻,怎么着,现在流行闪电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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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登机口了,向渔总算体会到宿舍楼下小情侣的那种依依不舍。她一步三回头,应鸣生站在栏杆外,沉默如松。
他的视线一直落在她身上,无端的,向渔心脏一疼。
常听朋友说,心疼男人倒大霉。但在三天内,她心疼应鸣生很多次。
为他一个人的除夕而难过,也为他此时的安静而心口酸涩。
她挤出人群,奋力跑向他。
极度的狂奋后,庞明华的那句“为什么”敲醒了应鸣生。
他也想问为什么。
向渔为什么会喜欢他。
为什么突然来找他,为什么突然选择他。
但他不敢问,怕她某一刻清醒。他敛着眼睑,望着折返而归的向渔。
终于还是后悔了吗?
他表情一向少,奇怪的是,向渔就是能知道他情绪的好坏。她确定以及肯定,应鸣生现在心情十分不好。
向渔踮起脚,吻在他脸颊。她嗓音清悦,“盖个章。”
应鸣生肌肉紧绷,情绪却完全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