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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甜小文两篇(65)

作者:塔隐 阅读记录

“主子。”谦卑的声音响起。

余天胤说:“回去吧。有人在做了。”

沈伯无声地笑了笑,“那老奴把药留下,您要记着喝。”

他把药罐放在桌上,又默默隐退到黑暗中去了。余天胤的心情急转直下,瞬间糟到了极点。一见那药物,整个人就从幻觉跌回了丑恶的现实。

他想起了自己残缺得有多严重。如果褪掉这身袍子,现出来的就是一个浑身长满黑疮的恶心东西。每天早上戴假皮时,他都被自己恶心得不想看。

他居然日复一日苟活到了现在。究竟是勇敢还是怕死?自己都说不清。或许这就是上苍的旨意,要让他步步走到最后的绝境,再遇到一个稀世的奇葩。

这朵美艳的奇葩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假如她没法治好他,那他就麻溜点儿找个干净地方仙逝吧。还有什么活头?

第42章 042

◌老死江南不怨天.

自从家里多了个她,余天胤几乎每顿饭都不落下。

食欲好像会传染。每次她虎头虎脑地埋头大吃,他就忍不住想抢食。好像兽性未泯,抢的东西吃在嘴里比寻常的饭都香。

明明不过手艺粗糙的农家小菜罢了。他能吃得出十八种层次的鲜美。

几顿下来,厌食的毛病不治而愈。

那天,她忙着擦洗家里石板时,他竟然随口问出一句:“又瞎忙了。想好没,中午吃啥?”

莲宝笑得腰直不起来,

他也憋不住地笑了。岂有此理。

虽然他姿态高傲,始终坚持嫌弃她,可两人的相处实际上很太平。

甚至是快乐的、无邪的。

归根究底,她这人就是个可爱绝伦的二百五。不管什么事儿都能逗趣,在她那里世上没有大事,也没有正经事。嬉笑逗骂,生死通透。

她不像被逼着住过来的。自打一进门就开始当家作主,把一切安排得明明白白。自打她来了,几个仆人都没了用武之地。

沈安等人几乎不到前屋来。两个灰衣年轻人更是神出鬼没,正脸都没露过。

就好像不存在一样。正常情况下,家里就他们两人。

莲宝从来就不肯闲着。

做饭,劈柴,洗衣裳;开垦菜地,捕鱼、摸虾、挑野菜。实在没事干了,就拿块抹布蹲地上擦石板。没几天功夫,石板竟被她磨出了玉光。穿个木屐走在上头没一点杂音。

他不以为然地说,“你勤劳也该有个限度。这叫瞎勤劳,演苦肉计给我看。那地砖你折腾几遍了?你能折腾出花来?”

她见缝插针地阿谀他一下,“余叔,我是为了你呀。这下你明白什么叫巴心巴肝对你好了?我要让你住得比宫殿还舒服,在这青山绿水里头当个国王!”

她把手一挥,好像这片山水都成了她打造的王土。

他被她齁得不能动。

说不窝心是假的,瞧她多懂事啊。一手马屁功夫炉火纯青,有时想凶她都不忍心。

他十分畏寒。每天正午日头最毒时,都要出去采集阳气。给太阳晒晒,骨头会稍微舒服些。她总是寸步不离跟着,生怕落了单。

这人惜命得不得了。赶都赶不走,哪需要他挟制?!

这天中午,她又陪病号去晒太阳。戴着斗笠在船头摇橹。汗如雨下。他坐在船尾沐浴天光,穿着三层袍衫,好像活在数九寒天里,浑身都是阴气。

那张又僵又木的脸始终表情匮乏,竟让她觉得挺惨萌惨萌的。

两人日常斗着嘴,悠悠划到了大坝的林边。

莲宝一眼瞧见树荫下飘着一叶舟:有人在船上纳凉呢。

定睛一看,呵,冤家路窄!竟是绍俊那厮!穿着毛毛虫绿的夏衫。那股潇洒劲儿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笑得满脸骚气。

船上另有两个女子,玉娇和她的丫鬟。丫鬟顶着荷叶,憨态可掬地吃着莲蓬。小姐撑着绸伞,一袭淡黄的绸衣。臂弯里抱着几支大莲朵儿,正不胜娇羞地笑着。

这种大户人家的小姐竟离开闺房,跑这儿和男子泛舟,好像也不算体面吧?

两家只说了八字,还没正式定亲呢。莲宝一阵腹诽。

狭路相逢。

两条船上都没了声音。

绍俊整个人是凝滞的,惊魂地看着对面船上的女子。

那表情,犹如受到了一次致命的击穿。

若说玉娇是清秀佳丽,那女子称得上仙姿玉貌了。绿衣衬着乌发,面孔美艳绝伦。那皮色比荷花还多一层粉腻。嫣然一笑,美目流盼。风流之处宛若神仙妃子!

他不敢相信人间竟有如此绝色。一时,竟灵魂出窍地瞧呆了。

余天胤凉凉地看着他。

莲宝丢个滚圆的大白眼,“呸”了他一声。这一声没把绍俊“呸”醒,反而更酥了。

玉娇妒火中烧,又惊怒万分。

她不晓得哪里出了差错,王莲宝不该如此美貌的。上辈子的她又黑又小,与绍俊成婚后姿色才长开了些,可也不曾美到这种放光的地步。

眼见他快滴口水了,玉娇羞怒提醒道,“俊哥,她是王莲宝。”

绍俊甩过头,惊恐地望着她。少顷,像从梦里惊醒了一般,重新看向莲宝。这一刻,他心里像泼了一锅滚油,无法形容的纷乱和激烈。

竟然是王莲宝……

怎么可能!

绍俊差点惊叫出来。片刻,恼羞成怒转开了眼。好看了又如何?没了清白名声,又是大脚丫子,谁稀罕?哼,她也就只能自甘下贱地跟个瘸子了。

话虽如此,如此绝色也太便宜这不人不鬼的老东西了。

绍俊内心一片漆黑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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