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没在日记中记载新鞋什么模样,但是在所有质朴的普通鞋子之间,那双用鞋油打点到锃光瓦亮的皮鞋实在是显眼。
她把鞋子从鞋柜中拿出来。
下一刻,坐在沙发上的弗兰肯斯坦猛然起身。
怪物的动作非常激动,他直接站立,沙发因此而向后挪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响。
这把任慈吓了一跳,她转过头,再次看到弗兰肯斯坦就这么直挺挺地向前倒下去。
“小心!”
这下任慈顾不得什么鞋了。
幸而亚历克斯的公寓不是很大,任慈反应极其迅速,她一个健步冲到弗兰肯斯坦面前,艰难地用肩膀撑住他高大的身躯,半是搀扶着、半是被弗兰肯斯坦扯着,二人一同向后栽回沙发上。
“你没事吧?!”任慈在他怀中抬头。
弗兰肯斯坦沉默地伸出手。
他牢牢抓住了任慈拿着新鞋子的手腕,围巾之下,眉心深深拧起,浅色的眼眸紧紧盯着那双鞋。
和他看到乔纳森的手套时一模一样。
看来,关键道具就是这双鞋没错了。
“那你拿着,”任慈干脆把鞋子送到弗兰肯斯坦手中,“我们回去试穿,好不好?”
弗兰肯斯坦小心翼翼地接过那双鞋。
他一手拿着鞋子,另一只手抓紧了任慈的手腕。冰蓝色的眼眸从鞋子转向任慈,在意变成了担忧。
怪物歪了歪头:“任慈,疼?”
意思就是问她摔疼了没有。
任慈莞尔,拍了拍弗兰肯斯坦结实的胸膛。
该说不说,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博士给怪物挑的零件都不错。虽然是用不同人尸体拼成了肉()身,但他的身躯比例堪称完美。
连肌肉也是一样——高挑修长,看上去并不是壮硕类型。但怪物却相当具有力量,摸上去也是该有的一块也不少。
“不疼。”任慈安抚道,“我要把日记给洛伊斯小姐,你介意吗?”
她晃了晃手中的日记,弗兰肯斯坦只是眨了眨眼,没做出任何反应。
看来日记并不是道具。
于是任慈替他重新系好了围巾,将洛伊斯小姐和她的仆从喊了进来。
“有人来过了,所有账本、记录,乃至亚历克斯的日记,涉及到他新工作的一切都被销毁或者带走,”任慈说着,把日记本递给洛伊斯小姐,“这是他的日记本。”
听到前半句话时,洛伊斯小姐的表情非常严肃,而当任慈把日记本交给她,年轻的贵族小姐当即愣住。
她怔怔接过日记本,下意识地想翻开,却又制止住了自己。
“我不能第二次在你的面前失态,任慈小姐,”她悲伤地笑了起来,“请容许我回家再打开。你找到了什么线索吗?”
任慈遗憾地摇了摇头:“也许你的人会有新发现。”
对方都清理干净了,任慈无能为力。但好在她也不是彻底失去了方向——洛伊斯小姐口中的亚瑟·伯尼斯……任慈觉得,大概率脑袋已经长在弗兰肯斯坦的肩头了。
“我要带走亚历克斯的一双鞋。”她说。
“一双鞋?”洛伊斯小姐有些惊讶。
“我可是女巫,”任慈信誓旦旦,“我能找到鞋子与亚历克斯的关联。”
她要拿走乔纳森的手套时,艾迪一家人看起来无比兴奋,好像明天就能收到好消息一般。
但洛伊斯小姐却只是挑了挑眉,而后斟酌开口:“巫术……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不过我尊重你的调查方式,任慈小姐。”
任慈忍俊不禁地摇了摇头。
要么说受过教育就是好呢,洛伊斯小姐并不相信什么神秘的东方女巫。
当然了,任慈本来也不是。
“鞋子你拿走就是,”洛伊斯小姐说,“我不会放过任何可能找回亚历克斯遗体的机会。”
好端端一对情侣,就这么生死两隔。而实际上亚历克斯的一双腿就在弗兰肯斯坦身上,但是任慈不能说。
她只能叹了口气:“我会尽我所能,也请你在平复下心情后,尽快派人传消息给我。”
“我会的。”说着洛伊斯小姐从自己的手腕摘下一个银手镯,直接递交给任慈,“这是信物。”
任慈扫了一眼银手镯,手镯并不重,但加上这无比精致的做工……怕是一副手镯就远超艾迪一家的酬劳了。
说是信物,实际上就是洛伊斯小姐交给任慈的定金。
“好。”
任慈接过手镯,郑重点头:“我等你,小姐。”
…………
……
之后,洛伊斯·格林甚至请任慈和弗兰肯斯坦上了自己的马车,亲自将二人送回了伦敦东区。
回到公寓后,任慈立刻反锁房门。
估计明天整个白教堂区都会传开“贵族小姐登门拜访东方女巫”的八卦,但任慈顾不得这么多了。
她按着弗兰肯斯坦坐在床上。
“脱掉鞋子,换上。”任慈吩咐道,“你自己来。”
弗兰肯斯坦听到任慈的命令,才舍得松开手中的新皮鞋。
他慢吞吞地将鞋子放到地面,脱下旧靴子,抬起脚,伸进皮鞋里。
任慈的心瞬间提了起来。
感觉自己像什么等待灰姑娘穿鞋的王子,任慈不合时宜地想。而这双皮鞋——
弗兰肯斯坦毫无阻碍地踩了进去。
还真像灰姑娘穿上水晶鞋,新皮鞋刚好合适他的双脚。而当怪物穿着新鞋踩实地面时,他的身形骤然僵硬在床榻边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