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香伴之看不惯义父,我带义母离家出走!(48)+番外
常欢和毓华这才转头望向靶场,只见前方的一个人型靶上,胸口红心处连中了六七枪,甚至有两发是双连击。
“怎样,有资格跟你比吗?”
常欢沉默了片刻,突然笑了,转头望向阿风:“行啊,老子就陪你玩玩。”
阿风也笑了:“嘿,带劲。那我有个条件……我若赢了,你给我唱首歌。”
常欢一怔,瞪了他一眼,继而伸手轻轻抚摸自己的那柄枪。
“那你要是输了呢?”
“我欠你一件事,往后随你提什么,都替你办。”
常欢嗤笑一声:“你有多大的本事,能帮我办成什么事?”
“多个朋友多条路嘛。许小姐,咱可得把眼光放长远,毕竟未来的事,谁都不好说,你说呢?”
常欢想了想,道了句“好”后,立刻转头看向毓华,快捷又不失温柔地轻声道:“姊姊,退后,捂耳!”
毓华一怔,但见常欢已经抬起枪柄,立刻明白她要做什么,这时也由不得自己说什么,便伸手捂住耳朵。
而常欢一见毓华准备妥当,更无二话,哪容对手反应,即刻端枪对准人形靶就是一枪。
轰的一声震天响,命中红心。
“哎,你怎么说打就打。”阿风反应过来后,也连忙端枪瞄准前方。
常欢微微一笑,轻蔑地瞟了阿风一眼:“是你自己反应慢,输了别找理由。”
“鹿死谁手还不好说呢。”
阿风嘴上虽笑着,但到底不敢大意,立刻转头对准靶身,一枪接一枪地打起来。
两人各自聚焦于手中的枪,地上的烟头嘶嘶冒着烟气儿。
靶场上的子弹一粒接一粒地穿梭在空气中,前方两只人形靶上火星四溅。
毓华早已躲到一旁,只觉得耳根被轰得发疼,子弹声像是直接砸在脑壳上一样。
但阿风和常欢压根不觉,甚至连耳孔里都没有塞任何棉絮。
激烈的枪火吸引了左近的军士和选手,见是一场“点烟竞枪”的比赛,更是平添几分兴趣,很快靶场上就围拢了人。
将士们簇拥在一起,时而附耳轻语,时而聚焦枪靶。
此时毓华早已后退至一侧,屏神静气瞧二人竞技。
但见两人十发打毕,一旁军官早已备上弹匣,他们便各自腾出一手换匣,装枪,整一串动作行云流水。
子弹如密雨般袭向靶身,很快立在最前端的两块人型靶已经被子弹击倒了。
二人几乎同时将枪口微微一偏,又各自找了块靶子继续轰子弹。
子弹破空呼啸,硝烟味也渐渐浮入鼻端。
毓华捂耳细瞧常欢,见她小小身躯,扛着柄长枪抵在肩窝,大气不喘,身定如松,目光如炬,一时不觉感慨。
看来常欢爱骑猎是真爱,在跑马场砸下去的时间没一刻耽误。
忽然想起她说过学本事是为了将来保护好自己,这孩子怕是较了真。
凝神端看,见她开枪,拉拴,上膛,瞄准,再射,每一发都打得稳准狠。
头顶的短发根根倔强地挺立,越发衬得她一脸的英气。
嘴角偶尔轻轻一撇,像是浑不把眼前的天地当回事,也一眼都没瞧过对手。
“时间快到了!”一旁的军士们看烟头即将燃尽,忍不住出声提醒两人。
阿风瞥了眼烟头,加快了扣动扳机的频次,而常欢却仍气定神闲,一眼都没瞧过烟,依然按照自己的速度开枪。
一枪,一枪,又一枪。
子弹深深扎向枪靶,“铛”“铛”“铛”金属连续被撞击,发出愉悦的声响。
毓华有个错觉,常欢手里拿着的已不再是一杆冰冷的铁器,那是活的宠物,被驯服的坐骑,在她的操纵与发号下,时而引而不发,时而呼啸喷火。
常欢越打越进入佳境,她嘴角的笑痕更深了。
在烟头烧完的一刹那,常欢松开了扳机。
刚好赶在观众自发喊出的“停”声后,阿风也停下了,两人对望一眼。
“好!”“太精彩了!”围观群众自发喝彩,掌声如雷。
阿风冲常欢一笑,常欢却半昂着头,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转头向毓华招招手,笑靥如春。
“算成绩吧!”
军士们花了好些时间计算环数。常欢和阿风便把枪还了。
阿风蹲在地上擦靴子,常欢则跑回毓华身边,仰头看着她,又是那种半讨好半求夸耀的神气。
“姊姊,我打得还成吧?”
毓华没说话,从衣兜里掏出手绢,轻轻替她拭去脸上的汗水。
常欢的眸子亮晶晶的,她忽然觉得比起从前,这孩子的眼睛里还透着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那亮晶晶的地方探出了一把钩子,就着她的心窝口轻轻地钓上去。
一瞬间,毓华感到自己呼吸凝住了,常欢凑得特别近,在她耳旁呵气:“不生我气了吧?”
毓华心头一阵酥痒,不觉转头看着她,刚想说什么,靶场的军官报起了环数。
常欢497环,阿风496环。
“你输了!”常欢冲着阿风大声道。
阿风有点不服气:“嘿,头一枪你抢先了,这也算在成绩里?”
“怎么,你这是输不起?”常欢毫不客气地瞥了他一眼。
阿风笑了,似乎很快接受了结果。
他耸耸肩,双手一摊:“得,谁让我反应慢呢,算我输。行,我欠许小姐一个要求。唉,不过可惜啊……”
“可惜什么?”
“我这次算白跑一趟。”
见常欢挑眉看向他,阿风叹口气:“听不到你的金嗓子咯。”说着他一脸丧意,“不瞒你说,我是许小姐的歌迷,和你比赛,就是为了一闻天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