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香伴之看不惯义父,我带义母离家出走!(49)+番外
“那等你打赢我再说吧。”常欢说罢再不理会阿风,伸手一把挽住毓华,“走吧,姊姊,我有很多话要跟你说。”
常欢拉着毓华一步步离去,片刻,就听阿风冲着二人背影大声道。
“我会等你的。”
常欢没搭理他,但毓华忍不住回头,见阿风还站在原地,笑着冲自己招招手。
“姊姊再会。”
好甜的声音,好俏的少年。
又低头瞧了眼常欢。
都是一样的少年意气,满脸洋溢着青葱芳华。
心头突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怅惘,少年正该和少年一处作伴才对。
作者有话说:
是的,本章又出现一个男人了,放心,在gl的小说里不可能有男的抢得过女的,也帅得过女的,一切都是障眼法hohoho
第28章 二十七、鸿雁传书
常欢休息的军帐里十分简陋,但一人住的条件却也已经好过其他军眷。
她顺手将凳子上的作业本一撸,搁置地上,抄起凳子放到毓华面前,伸手一擦,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开了一句戏腔:
“姊姊,请。”
毓华却并不就座,上前摸了摸床褥,一手的阴寒,想是山里潮湿。
就皱着眉道:“天晴了记得把被子拿出去晒晒。”
“好嘞,姊姊坐吧。”
“不用了,我在你这里稍微待下,一会儿就要走。”
“我知道。”常欢的脸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又明亮起来,“但起码现在的时间属于我俩嘛。”
说着兴奋地将毓华强行摁在凳子上,又从床上拿过一个本子递到毓华手里。
“我就知道你会来的。只有你能解开我的哑谜。”
本子摊开,翻到了其中某一页,是课后习题,词语填空。
其中连着的三道题里填三个空的词,分别是“我行我素”,“思想”,“逆徒”。
都答对了,但是常欢特地用黑笔把“我”,“想”,“逆”三个字圈出来。
“你看到我写的‘我想你’了吧?”常欢冲着毓华歪头笑道,“所以你才来了吧?”
毓华却没回应她,冷笑一声:“你还好意思说。我看你在这里是鱼入大海,龙出升天,越发无法无天了。”
“啥意思啊。”
“少给我装傻充楞。约架的事给我一五一十讲清楚。”
“这事……你不是都看到了嘛。”
常欢口中的约架就是竞枪,像方才跟阿风比拼那样。
几轮射击赛下来,她的成绩太过出色,以女子之身一枝独秀,就引得不少参赛选手不服。
常欢虽是徐参座的“千金”,但世人都知她是养女,对其乞儿出身也略有所闻,因此就有胆大不服气的少年们私下找她较量。
而常欢,自然是来者不惧。
于是,约了一个月黑风高夜,几个要同她拼斗的少年与她一起,趁着管靶场和枪械的军官不注意,偷摸着拿了枪,去山里开了几发。
这事的结果显而易见,很快被军官发现,并将他们逮了出来。
这些少年被抓后,俱各害怕不已,特别是有几个身上还有军籍的,怕是要面临重罚。
哪知常欢主动站出来,将一切担下来。
说是自己约的架,因她一贯好胜,这些少年在比赛中有几轮成绩超过她,所以她就要找他们私下较技。
约架是她,去军营偷枪是她,要罚就罚她一人,不要牵扯无辜。
管事的军官一琢磨,毕竟牵扯到徐家千金,自然大事化小,将此事掩了下来。
从此后,常欢便受到了这几个少年的爱戴,对她的枪法和人品,都是心服口服,心甘情愿惟其马首是瞻。
“就是你刚刚看到的那几个小屁孩。”常欢道。
“自己都还是小屁孩。”毓华摇了摇头,叹口气,“你啊,总是叫人不省心。”
常欢见毓华口气柔缓下来,知道这事大致是翻篇了,刚松了一口气,却见毓华紧紧瞅了自己一眼。
“你在外面做什么,反正天高皇帝远,我也管不到了。照顾好自己,别受伤吧。”
常欢听后,便蹲下身子,将手臂枕在毓华腿上,又把脑袋搁在手臂上,依偎在她跟前。
“知道了姊姊。姊姊最好了,就知道你生气也是关心我。”
毓华伸手替她捋了捋头发:“怎么又剪了短发?”
“喜欢。方便。”常欢忽又想到什么,问毓华,“关于约架这事,老徐是怎么说的?”
毓华照说了,“看来底下处理这事的军官没有将实情相告。”
“我才不信。”常欢一撇嘴,抬头望向毓华,“堂堂一个参座,军中到处是他的眼线,他会不知道实情?只不过不愿意告诉你罢了。”
毓华无奈地看着她:“分析起这些事来你倒头头是道,把你那聪明劲儿放在功课上多好。”
“他就是想离间你我的感情,我可得防着他。对了,我还没问你,”常欢一把攥住毓华的胳膊,一脸关切,“我不在家这几天,他是不是又逼着你天天出去应酬,有没有难为你?”
毓华摇摇头,告诉常欢外面局势的变化,与外国人的生意暂停了。
听到这消息,常欢仿佛很开心的样子:“那就好,你也可以自在两天。”
“我的事还轮不到你操心。”毓华说着伸手捏捏常欢的鼻子,“你还是多管好自己,不要再给我闯祸了,毕竟马上也是要上杂志的人了。”
常欢一愣:“上杂志?”
毓华遂将泰晤士报记者詹姆斯约采访老徐他们一家三口的事说了一遍。
日子定在周末,应该就是决赛完的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