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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276)

作者: 伏菽 阅读记录

他垂眼,看着朝笙认真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只是忽然觉得很可惜。”青年的声音温和淡静,“你当时不应该肄业的。”

哪怕让精于文学的李雁峰看了,也会承认这是个很有天分的学生,假以时日,一定能够在求学的路上做出建树。

但她先做了“周太太”——如果父亲仍在,是否她的学业便在踏入婚姻时彻底结束?

周暮觉难得的有几分茫然。

这种情绪甚至压过了背德的内疚,心里有一个念头疯长——她选择他,才是对的。

朝笙笑眯眯道:“可我遇到你了呀。”

“这不一样。”他终于意识到那种茫然,其实是替她觉得难过。

周暮觉的手不自觉的落在她柔软的发顶,朝笙微微躲了过去,道:“头发再乱一次,信春就更要担心我的学业了。”

青年的嘴角勾起,那点情绪很快因此散去。

他将女子鬓边散落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拢到了耳后:“但愿信春别误会吧。”

朝笙乐不可支,搭着他的手臂上笑了起来。

门后,阿柳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最终没有敲门。

原是想问太太少爷,夜间想吃些什么的。

不过,在她未曾留意过的时候,周家的两位主人,竟然已经这样要好了。

阿柳旋身,往楼下走去。

厨房已很清楚他们的口味,就算不问,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年长的仆妇扶着楼梯,伶仃的小脚差点儿踩空,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信春听到了动静,仰头看过去:“呀!阿柳!小心些!”

阿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啐道:“你这嗓门,大得吓人。”

信春晓得她没事,笑嘻嘻地应了。

阿柳便走得更加小心了。

太太,少爷。

继母,继子。

若让周寅竺那老货知道,一定会闹出无穷的祸事。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缠着的“金莲”随着革命而放开,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走起路来,仍然摇摇晃晃。

如果有人,能够比她更自由、更痛快的活,得是多好的事情啊。

阿柳决意咽下这个秘密。

再说,少爷终会成为“周先生”,而太太仍是“周太太”。

所以,没什么不好。

*

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冯广厦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将她的文章递了过来。

“特地来恭喜你的。”他说,“要让庄夫子看入眼,可不容易。”

朝笙柳眉微挑。

庄世仁是教古典戏剧评论的,一向不太满意她——准确的说,是不太满意“她们”。

文学系一共四十五个学生,其中女生有四个。

这种刁难,朝笙并不放在心上,因此冯广厦不知道,周暮觉更不知道。

她露出个笑来:“那看来我的工夫没白费。”

文章确实是认认真真写的。

冯广厦见她是要回去,索性同她一道走,反正阿忠一直是等在学校外头的。

他健谈得很,能从唐诗谈到宋词,又从宋词谈到文艺复兴,谈到文艺复兴,便不能不谈莎士比亚,谈了莎士比亚,便不能不谈弥尔顿——

朝笙对答如流,末了,道:“我确实借鉴了《失乐园》里的故事,那本书还是阿暮找给我的。”

“暮觉在国外时,确实读了很多书。”冯广厦说得兴起,略去了她语气里的亲昵。

暮觉、阿暮,他和其余朋友,都是这么喊的嘛。

冯广厦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长长的道路往外走去。

白石红砖的校园外,长身玉立的青年身姿挺拔。

冯广厦说得眉飞色舞,便见身旁的女子忽而走快了几步。

“今天怎么有空?”

“哪天都有空。”青年接过她手里拿着的书,发现那篇文章也在其中,他问道,“这么快便批了下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