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朝朝(11)
之前朱氏跟她提及,要收我做二公子的通房,侍奉二公子。
府内皆知,二公子光风霁月,玉洁高清,从未有女子近身伺候过。
朱氏从前也提议过收个通房给他,他给拒绝了。
但是这次,朱氏再次提议时,他没有拒绝。
姨母笃定,二公子喜欢我。
我不信。
兴许是存了几分好感与兴趣,但他对我,绝对谈不上喜欢。
此次肯出手相助,大概是因为知道了蒋霆死在他们家,他很怕惹上麻烦。
二公子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眸光深沉,面无表情。
我跪地磕了个头:「多谢公子相救,小春自会离开,尽量不给府里招惹麻烦。」
「你要去哪儿?你离开了去哪儿?二公子说了你是他的人,老老实实跟着他,他会护着你的。」
郑氏嚎啕大哭,拼了命地打我,奋力推搡一番,最后又一把将我抱住。
「小春,我可怜的孩子,姨母求你了,收手吧!你娘早逝,如今这世上,你是她仅剩的血脉了。求你了,给我留点念想吧!」
「斗不过的,小春!官家是天,你如何斗?我只想你活着,咱们活着好不好?安安稳稳地活着,姨母求你,给你磕头了,认命吧孩子!」
姨母泪流满面,面容绝望。
「郑姨娘,让我跟她单独聊聊。」
许久未曾说话的二公子,开了口。
第26章
张云淮听了那段过往。
对他而言,那应该仅是一段过往。
他劝我放下,说他会将我摘得干干净净,他有能力护住我。
我问他如何护住,是要魏冬河认了所有的罪?
他沉默了下,道:「他受尽了刑罚,至今还未将你供出。」
「所以公子凭什么认为我会苟且偷生?」
「你即便站出去也救不了他,不过多死一人,这是事实,小春你要认清,并且接受。」
「当真无回旋的余地?」
「没有。」
「我不认。」
「你必须认。」
光亮在他脸上若隐若现,交织成斑驳碎影。
二公子面如冠玉,一沉不变的眼睛,黑沉又平静,像流淌的暗河。
「你姨母说得对,官家是天,人是斗不过天的。」
「我原以为,二公子与旁人不同。」
我静静地看着他,直看到他面上一怔,很快又恢复如常。
「人都是一样的,这也是你说的。」
「对官家来说,真相并不重要,天下稍定才有重典治乱,礼法和公道只存活于规则之内,而乱世向来是无规则的,官家不会认,你让他如何认?」
他当然不会认。
他若是认,便不会在有人弹劾忠勇侯时,不予理会。
裹刀军是侩子手,却是对他忠心耿耿的侩子手。
更何况,他还吃过侩子手割下的肉。
时过境迁,那段过往无伤大雅,高位者掌控规则,所以他们选择淡忘。
当今圣上自登基后勤政治国,施恩于民,有惠民大者之称。
他那般爱惜自己的好名声,怎肯后世史书留下污点?
只要他不认,侩子手割下的肉,就来路清白。
这些,我早已看清,可是眼下,还是低低地笑出了声。
「他不认,我也不认。」
「对你们来说,那是一段过往,是故事,可我是故事里的人。」
「二公子,你的话我听懂了,若是没发生在我身上,那当真是有道理的。你说的都对,道义模糊在规则之外,但世间总需要我这种人存在的,不是吗,否则你告诉我道义存在的意义。」
「我不在乎生死,也知斗不过天,但至少,我应该堂堂正正死在公道的路上。」
「所以,我不认。」
我抬头看他,眸光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张云淮看了我良久,神情一点点地软了下来,伸手抚上我的脸——
「小春,会有机会的,但不是现在,你信我,将来我尽力为你讨个公道。」
「将来?是等圣上老去?新主登基?不,二公子,我等不了,我活着的意义,不是看他们寿终正寝的,我做不到。」
第27章
张云淮说服不了我。
他软禁了我。
他当真是个厉害人物,不惜得罪忠勇侯,连同他爹张御史在陛下面前参了安怀瑾一本。
安怀瑾被贬至京都之外为官。
在他的插手下,都官府尹主审,快速地定了魏冬河的罪。
流程总归还是要走的。
他带着我,在主审官的陪同下,去了牢狱见魏冬河。
我与魏冬河自幼一同长大,我家开米铺,他家卖肉。
我娘死得早,孙大贵忙营生顾不上我的时候,我多半在他家,跟他一起啃猪大骨。
他爹看着凶凶的,可每次见我都会憨笑——
「小春来了,来,多吃肉,小姑娘胖一点才好看。」
他还说,以后长大了给我们冬河做媳妇吧?
我眼睛滴溜溜地在他和魏冬河之间转悠,脆生生地说:「不要,我爹说魏冬河长大了会跟你一样丑。」
他爹顿时有些尴尬。
年幼时不懂分寸,后来长大的魏冬河,也并没有长成他爹的模样。
他总是跟在我身后,唯我马首是瞻。
我也习惯了身边有他,形影不离。
可眼前我的少年,被链条五花大绑,浑身是血,面目全非。
我认不出他了。
我真的认不出他了。
绑着他的链条黑红生锈,上面沾满了血,几乎勒进了他的血肉里。
他受尽了刑罚,低垂着头,一动不动,仿佛死去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