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朝朝(12)
牢头泼了他一盆水。
他奋力地睁开眼睛,透过面目全非的脸,定格在我身上。
然后他嘴角动了动,声音断断续续。
他在说:「不认识,我做的,都是我做的,杀了我吧。」
魏冬河其实胆子很小,但从小到大,涉及到我的事,他总会生出无限的勇气。
如他瘸着腿,孤身来到京都寻我,见到我的那刻,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小春,我没用,你不在我身边我好怕,我原本想着去衙门告知的,林子里土匪太多,我太怕了,一不小心摔到了崖下,断了腿……我是不是特别没用?等我瘸着回到镇上时,什么都没了。」
记忆中,我的少年,还很怕疼。
他爹打他时,他总是哭嚎得很大声。
可如今,他遍体鳞伤,一遍又一遍地认了所有的罪。
二公子满意了,他对那主审官道:「他认了,那便三日后处斩吧,都成这样了,不必再用刑了。」
主审官赶忙称是。
全程我都没有说话,目光落在魏冬河身上,面上麻木不仁。
可他们不知,我心里在流血流脓,从里面崩坏,一寸一寸,溃不成军。
张云淮带着我离开,转身之际,魏冬河低下了头,他隐约在哼一首童谣——
「……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持道挽丧车。」
这首童谣我知道,是李夫子最不喜欢的一首。
当年在盛川书院,每次被他用戒尺打了,我和魏冬河总会故意气他,当面哼这首《神鸡谣》,然后撒腿就跑。
李夫子每每说我们不学好,气得吹胡子瞪眼。
「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持道挽丧车。」
我听到了,魏冬河在跟我告别。
他说:「小春,我要回家了。」
第28章
我身上藏了一把刀。
回去路上,我在马车上劫持了张云淮。
他很意外,不敢置信:「小春,我不信你真要杀我。」
语罢,我的刀割伤了他的脖子,血流一片。
他长吁了一口气,开口道:「你爹为你定下过的婚约,是他?」
「二公子,我到今日,方明白一件事。」
「什么?」
「人和人一样,也不一样。」
他不明所以,我冷冷道:「生于云端之人,光风霁月,永远不要指望他们去理解扎根在土里的东西,因为他们看到的黑,永远不会沾染在自己身上,所以冷静,所以自持,自诩为天下公义。」
「你是天上月,我是地下泥,我们唯一相似的地方,便是互觉怜悯,鄙浅可笑。」
我抢了他的马车,将他踹了下去。
随后辗转跑路,藏身一处荒野废弃义庄,与狗儿相见。
夜深人静,义庄鬼火重重,阴森可怖。
为了躲避追捕,我们躺在棺材里,和死尸同睡。
狗儿比划着问我有什么打算。
我将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了他,让他离开京都,自个儿找个地方谋生。
三日后,魏冬河会被处斩,我会出现在法场之上,面对围观众人,揭露裹刀军的真面目。
他们信也好,不信也罢。
圣上杀我也好,凌迟也罢。
后果我已经不在乎了,行至此路,山穷水尽,我尽力了。
我孙云春,对得起我爹,也对得起我阿姐,对得起青石镇的每一个亡魂。
第29章
魏冬河死了。
我没有等来三日后的处斩,那日我同张云淮前脚离开,后脚他便死在了牢狱之中。
他撑不住了,真的回了家,没有等我。
狗儿的眼泪不断落下,比划着问我为什么不哭。
我摸了摸他的头,只道:「你好好活。」
我离开了义庄,在岸桩河头,等了安怀瑾数日。
他就要离京了,贬职到京都之外赴任。
我也上了那艘船,躲藏在船舱。
天渐黑的时候,他回了房。
我踹开了他的门,又关上,一步步逼近。
我问他,你还记得我姐姐孙秋月吗?
他慌了,连连后退,躲避着我:「谋害朝廷命官是死罪!你莫要再错了。」
他以为我不知道,那年裹刀军入城,在石头巷杀人时,他为了保命,惊惧地告诉那帮人,这里住的都是穷人家,没有余粮。
桥东桂子巷商户多,还有一家米铺。
同为青石镇存活下来的人,我本以为自己可以不计较的。
可他利欲熏心,逮着机会往上爬,竟投靠了忠勇侯,自告奋勇地来抓我们这些故人。
也罢,他本就是自私凉薄之人,从未将我们当做故人。
那我便不必客气了。
读书人到底弱了一些,我将他踹翻在地,狠狠踩着,举刀一下下贯穿他的身体。
血渗透在甲板,也渗透在我手上、脸上。
「你自幼在青石镇长大,夫子有没有告诉你,君子死节,不为苟生?」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百川东到海,何日复西归。」
「你读的书应教你做贤者,而不是小人,君子怀瑾握瑜,你怎配得上这个名字?」
他瞪大了眼睛,惊惧着倒在血泊之中,像一条残喘的鱼。
我给了他最后一刀。
「我姐姐喜欢你呢,我送你去见她。」
第30章
天亮了。
杀了安怀瑾之后,我便跳了江。
游到岸边,已经费尽了我全部的力气。
自知晓魏冬河死后,我再未吃过东西。
此刻饥肠辘辘,饿得厉害。
我像个落魄的逃荒者,甚至不必乔装打扮,蹭了满脸的泥,衣服糊在身上,头发乱糟糟,肮脏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