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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快餐店[美食](155)

作者: 赵甜 阅读记录

随着队伍往前移动,他的拐杖也一点一点往前移动。多数旁人在他身上只停留一秒,脚上缠着纱布,便知脚摔了,不会去多看一眼。

一位老阿姨让他找个位置坐着,“我帮你排队,到了你再过来。”

小年轻摇摇头,“谢谢阿姨。”他仍旧撑着拐杖老实排在后面。老阿姨便不劝说了。阿姨儿化音重,本地口音,住在这片区域很容易就辨别出,这是离家出来打工的孩子,不是他们本地小孩。

个头,长相,肤色,气质与本地小孩完全不一样。

老阿姨点好菜,又说了句:“你点菜,我帮你端着吧,拄着拐杖咋端啊。”

刘敏秀瞧见,这孩子眼熟,脚咋摔了呢,对那老阿姨说:“您坐着吃饭吧,我盛好让我老公给他端过去。”

“好嘞,你们认识最好了。小伙子出门在外互帮互助很正常的,不要不好意思,你伸把手我拉一把,才能共建和谐社会。”

小年轻这时脸已经涨红,他觉得自己的每一个动作都在给人添麻烦,匆匆点了菜。红烧肉和炒包菜。

刘敏秀将餐盘递给朱春华,在给前一个人结好账后,朱春华瞧见,这孩子前阵子是把脚崴了,“上次崴脚伤到骨头了?”

“不是,又摔了。”蚊子般的声音。他掏出手机结账。

朱春华给他找了个位置,离收银台隔了两张桌子。回收银台给后面两人结账后,给他夹了一碟子的炸地瓜和一碟子的小酥肉,“小郑,要什么酱?甘梅粉还是番茄酱?辣椒粉我想你还是别吃了吧,对伤口不好。”

郑明志也不懂什么是甘梅粉,“番茄酱,谢谢叔。”他也只知道番茄酱。

两碟子的炸货端过来后,朱春华又给他盛了一碗银耳羹,“慢慢吃。”

第73章

郑明志自己点的红烧肉和炒包菜, 加上两碟炸地瓜和小酥肉,一碗银耳羹,很够吃了。

没顾客时朱春华摘下一次性手套,坐着看手机,以免这孩子以为自己在看他,饭都不好意思吃。

郑明志确实是看着大叔忙别的事了,才自在吃起来。

红烧肉吃了, 心开始安定下来, 心思放在了回味红烧肉上。油脂在口腔中爆开来的霎那可以短暂忘记苦闷。

两块钱的炒包菜吃起来最没负担, 油润清脆焦香,包菜炒的如肉香。包菜下饭。水果舍不得买,一天维生素补充全靠蔬菜。

郑明志已经连着五天没去上班。上次脚崴后,贴了膏药好很多,但年纪轻轻咋可能被脚崴难倒。他怕被发现辞退,在超市还刻意表现出自己快如跑马的速度与灵活。

结果在一次帮顾客拿东西过程中,下梯子时,伤的那只脚实实地踩在了梯子上,脚上所有筋直接麻到了头顶心。摔下来还是那只脚先着的地。

现在的情况是他拄着拐杖没办法继续上班,超市负责人只说让他在家休息,其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才最让人担心。郑明志不知道超市给不给他结这个月的工资,腿好了还会让他回去继续干活吗?

所以现在一切都拖着,谁也没有给他个准话。

饭吃完了,拄着拐杖起身再去盛一碗。朱春华正在结账,见他已经起身只说了句:“当心。”

红烧肉底下那红棕发亮的汤汁浇到饭上,来点包菜,小酥肉放上面,能吃出三种味道来。大叔盛的小酥肉完全可以当一道菜吃。他已经好几天没正常吃过一顿饭,躺在狭小的出租屋一直想着怎么吃才最省钱。

自己做最省钱。问题他的房间不通风,蒸点米饭还可以,完全不能炒菜。试着早上买四个馒头,早饭吃一个,中午两个外加榨菜油条汤,晚上再一个馒头,一天花费正好十块钱,就这么吃了三天。第三天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没油水,人也没精神。

每天在脑子里算啊算,怎么吃能省个一块两块,还是决定到店里吃。一天来这里吃一顿,点红烧肉或鱼香茄子这些,油水足,一顿多吃点,吃到撑,可以管一天。

现在连肉菜都有免费的,老天不亡我。小酥肉里的肉很扎实,郑明志不蘸酱的都吃了好几根,蘸了番茄酱更好吃,有第一次吃到汉堡的快乐和幸福感。油炸食品让人快乐,尤其他这种长期缺油水的,快乐功效翻倍。

想想情况也没有糟糕到要饿死的地步。脚伤能报销是万幸,就算不让他接着干了,拿不到足月工资,之前干的计件算钱,他也能拿到四千元,撑两个月的房租没问题,手上还有些五六千存款。脚伤最多养一个月,养好后去跑外卖,做服务员。

大脑里绷紧的那根弦开始舒缓。

地瓜家里常吃,煮饭时可以蒸满满一笼屉,当正餐也当零食。这种炸的没吃过,费油。

外面是脆的,里面还是很软,被油包裹下的地瓜香,香甜的基础上还有油炸香,两倍的香。蘸上甘梅粉,他今天发现了地瓜两种新吃法。

果然还是要多出门的,待在狭小的房间里越待越没精神。

一根根炸地瓜都被他吃完了,两碗饭加上一碟地瓜,地瓜饱腹,肚子有些撑了,最后再喝银耳羹。包子店两元一杯的银耳羹喝过一次,那时还以为自己发达了,只要超市这个工作一直干下去,第一个月四千,第二个月六千,第三个月……不想了。

那个银耳羹还很水,这个完全不,心目中的银耳羹就长这样,银耳很软乎,每一口都有红枣的香甜,喝着就感觉嘴唇周边黏黏的。

喝点甜的也能放松心情。大脑中绷紧的弦又松缓好多。

在他喝银耳羹的时候,朱春华走近,“小郑你的手机号多少,给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