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书(46)
“不但如此,今天街上还有人说,不能提他的名字,否则天王就会找上门来杀光他一家。”
南天烛啃完鸡腿,故作神秘地冲曹野挑眉:“接下来就是今日最大收获了……是我问出来的。”
“……”
曹野叹气,将另一只鸡腿也夹进她碗里:“说吧。”
南天烛这才心满意足,压低声音:“先前不是说杀仙鬼只杀太和弟子吗?但其实不是……杀太和弟子是这两年才有的事,自从十年前杀仙鬼身死,中州已经陆陆续续失踪过许多人,大多都是独自出行时忽然消失,官府查不出名堂,只说了遭了山匪或是野兽,但是,自从无忧真人再这里开宗立派,像是雨燕尾这样的山匪早就已经不再出现,也因此,其实民间一直有传言,说这些人都是死在杀仙鬼手上。”
“也就是……被那个天王所杀?”
曹野此时又想到他们在东山山顶挖出的那具伤痕累累的尸骸。
太和弟子之所以会将武斗中死去弟子的失踪嫁祸在杀仙鬼头上,便是因为这所谓天王正是死在无忧真人剑下。
如此说来,山下百姓又为何会觉得那些失踪之人都是死于杀仙鬼之手呢?
还是说……他们也曾经伤害过那个巨人?
他问道:“这个传言是怎么来的?”
南天烛摇摇头:“问不出,只知民间忽然便有了这个说法,还有人说,之所以这些人都失踪了,是因为那巨人生来非人,茹毛饮血,将人直接吃了,这才连尸体都找不到。”
“茹毛饮血?”
孔雀却是冷哼一声:“就我们在东山上挖到的那个,还茹毛饮血?牙都烂了,只怕连鸡腿都啃不了。”
曹野不解:“但是……为何连童谣里都说,这巨人会吃人?”
“说不定只是因为他长得与众不同罢了。”
南天烛像是想起往事,冷笑一声:“他长得那样高大,本就容易被人误以为是异类,在常人眼中,一个异类就和野兽没有区别,自然就会吃人了。”
“你怎么忽然生气?”
孔雀心细,觉察到南天烛面色不对,想也不想便问:“难不成你因为鼻子太好,所以过去也被人误会过吧?”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南天烛登时翻了个白眼:“你还好意思说?你没说过我是狗?”
“那还不是因为你在我身上闻来闻去?。”
孔雀还想嘴硬,最终却是在南天烛刀子一样的视线里败下阵来,无奈道:“我从小到大长着这张脸,你以为就没人把我当异类吗?我那两个兄弟成天笑我,拽我头发,说我给羊羔施针是小姑娘,反正后头我就想开了,越是看不惯我,我就越要穿好看的衣裳在他们面前晃悠,这样谁也别想好过。”
孔雀摆出一副凶狠模样,只可惜,他那俊俏的脸蛋无论怎么扭曲,看起来也像是小猫呲牙。
勾娘忍不住笑:“这就是你打扮如此放浪形骸的缘由?包袱里每件衣服都花花绿绿的?”
孔雀不服:“不行吗?谁规定男子不能穿得花花绿绿的?再说了,我都叫孔雀了,花花绿绿有什么不对?”
他气势汹汹,但显然并没有说服力,勾娘和南天烛对视一眼,双双笑成一团,而曹野却只是出神地抿着茶,心思早不在这上头。
异类……
南天烛虽是无心之言,但或许,她说的没错。
一个身高九尺的巨人,在他人眼中是茹毛饮血的异类,这些人会如何待他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事。
这么说,他身上的伤……
一时间,曹野心中隐隐浮上一些猜想,恰逢掌柜的亲自来给他们上菜,又问他们吃得怎么样,曹野随口说道:“没想到中州还有这等醉生梦死的好地方……”
“这位爷,您是外地来的吧,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因为南天烛和孔雀一口气将店里所有大菜都点了,掌柜的眉开眼笑,一边端菜一边道:“咱们中州菜虽是一绝,但这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那才是真的妙。”
“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
曹野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因为孔雀打扮放浪,他们看上去就这么像是会流连勾栏的登徒子吗?
老板也很快发现他会错了意,好笑道:“这位客官,你误会了,你还带着女眷,我又哪里敢说旁的地方……我说的,是咱们中州的斗鸡。”
曹野一愣:“斗鸡?中州也流行这个?”
此事对曹野来说自是不陌生。
他出身富贵,但因自小体弱多病无法远游,故而小时闲来无事时,就如寻常的公子哥,也常常偷跑出宅子,去看人斗鸡。
正所谓,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
斗鸡本就是一场赌博,胜者赢钱,败者输钱,故而就和斗狗赛马一样,作为一种消遣,在民间一直久盛不衰。
勾娘没看过斗鸡,一听便来了兴趣:“斗鸡说到底不就是两只鸡啄来啄去,将另一只鸡啄死了便算赢了,这有何趣味可言?”
掌柜的摇摇头:“姑娘此言差矣,我们这儿常说,斗鸡斗犬,其乐无穷,城中善斗鸡者极多,前头街上还住着斗鸡翁,专饲斗鸡,你们要是看过便知,他养的鸡比狗还威猛,扑腾起来,一口就能啄掉人的眼珠子,寻常人根本不敢去招惹。”
“是吗?”
曹野回想起他幼时也曾饲过一只斗鸡,浑身雪白,威风凛凛,他那时戏称那鸡便是阮云夷,从不吃败仗,结果不出半月,那鸡便自己啄开鸡笼飞了,气得他连喝了三天茯苓鸡汤,后头阮云夷从北境回来意外知道此事,还因此笑他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