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之暖(原名:我只能爱你三分十五秒)(80)+番外
以前我认为对的,原来都是错的......都是错的......那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旋。是爸爸的自言自语,何尝不是在对我说呢?那一年,我只有十岁。反差如此巨大的变故,使我的心智一下子成熟起来。
我开始静默,寡言。无法与周围的人沟通。
妈妈把我带到与那个男人一起住的地方。但我始终无法叫那个高个子男人做“爸爸”,无法承认现在居住的地方为“家”,在我心中,爸爸和家,只有一个,唯一的一个。
然而,我看得出来,那个人对妈妈很好,即使多不愿意我都不能否认,他比我爸爸,更适合做妈妈的丈夫。很多次,我问她为什么不愿意等爸爸出来,她苦笑着回答我:“你还小,不明白。因为我的生活还有你。记住,你永远是妈妈的孩子。”当时的我十分不解,大人们总喜欢把责任推到小孩子身上,明明是自己决定的事,却口口声声是为了孩子。但现在,我总算明白了。
这个女人,要的不过是一个平淡的家庭,疼爱自己的丈夫以及听话的孩子。我和爸爸给她带来的只是无边的担忧和不安。什么都该有尽头。或者眼前那个忙前忙后的高个子男人能结束她一辈子的等待,让她过上期待已久的生活。
所以,我不怪她。
但这是她和他的家庭,与我无关。我只是妈妈陈旧历史的一个见证,无法遗弃。在这里生活只会增添我的局促,于是,从初中开始,我刻意考取远离他们的全寄宿学校。
对于我,他们更多的只是无奈。然而,他们还有各自的生意,不可能围绕着我转,所以他们终究还是屈服了。
那些年,我迷上了漫画,疯狂地画,一幅又一幅。并且开始关注杂志上的连载漫画。那幅叫《快乐的小新》的四格漫画,让我发狂似的将自己所有的画作撕毁,焚烧,看着火光映亮了面孔,自从离开外公后,我从未试过像那一刻一样解脱。那个快乐的小新,眼里有泪......然而,我连泪水都不配拥有。
第39章 唐清阶篇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篇宋思辰的番外~呵呵~但我写完结是想给自己一个安慰啊~大家不要打我。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我刚踏入初一的那个教室。我看见她。那一刻我甚至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静。还是像当初一样玩弄着手中的竖笛,一脸的骄傲。
“清阶,敢不敢比赛一下?”她抬头看见我,掂了掂手中的竖笛。
我看着她,诧异地问:“你也在这班读?”
她淡淡地笑,没有回答我。“回去吧,你的外公很想你。”她收敛了笑容,低低地说了一句。
“不,我喜欢这里。”
“......”静踌躇了一阵子,最后还是沉默了。
刚到这间中学,我认识唯一一个人,就是她。无可否认,她漂亮,聪明。现在她的竖笛吹起来已经看不出当初的鬼哭神嚎,相反地,无比的清幽渺远,可见这几年来她的确下了苦功。她还是像以前一样总跟在我后面,像小狗的尾巴一样吊着,惹得班里的人经常嘲笑她,说她像小媳妇儿。她也不反驳,悄悄羞红了脸。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再叫我“哥哥”,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无比的“清阶”。她对我的好,我不是不了解。但她越这样,我越想远离她。
因为在这里,清楚我遭遇的,也只有她。然而,我来这间学校的目的,不过是要摆脱以前的阴影,以为周围不再有人清楚我的身世,我便可以像其他人一样生活学习。她到来的那一刻,我居然感受到一丝的压抑。就像一个计时炸弹一,无时无刻提醒着我。
我宁愿在别人面前,我们两人互不相识。或者这样我的内心会好过一点。
然而,她就像影子一样跟随着我,从初中升上高中。进入那所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
后来我当上了该校的漫画社社长。正当我以为自己可以大展拳脚的时候,她居然又奇迹般地出现在漫画社会议室内,这一刻我几乎绝望了。当时我很后悔没有亲自主持漫画社新成员的选拔,现在即使我多么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已经进入漫画社的她驱赶出去。后来我知道,她为了进入漫画社,放弃了演奏队的位置,恶补了两个月漫画技法,终于获得选拔人员的认可。
“不要再跟着我。”私底下我曾这样跟她说。
“为什么?”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不喜欢你,更不喜欢你跟着我!”即使这样的话很伤人,但是这却是最直接的解决方法。
“我会为你排除万难的。”她就是那么死心眼。
“静,不要这样。‘万难’总在‘排除’之后,‘万难’之后还有‘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