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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7)

作者:吕烟海 阅读记录

“女孩子不是这么追的啦。”坐上回程的地铁,我对曾谙说。

他短暂地看我一眼。

“怎么能让人家先要你的联系方式哦,你是男人哎,哥,男人哎,多多少少也主动一点好吧,不要动不动就耳朵红,怂死了。”

他不把我的奚落放在心上,与其说是对我讲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她干嘛留我电话?”

“还能为什么?觉得你帅喜欢上你了呗,孙老师好歹也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对待爱情当然不会像我们巷子里的女人那么守旧。”

地铁咣咣当当地响过一程。

“曾忆,你懂得好像太多了。”

“我当然懂咯,女孩儿们想的是什么我怎么会不懂?”

再没有比我更了解这个群体的人了。

暑假就这样开始了。

暑假这样的名词,好像总得跟上漫长做修饰,但是一旦漫长了,就很容易要么无聊要么痛苦吧,而叔本华又讲所谓人生就是如钟摆般在欲望实现了的无聊和欲望未实现的痛苦之间摇摆,我在沙发上消磨着一个一个下午想着这些泛滥没有边际的事,假期作业一点都没动。每当曾谙推门回来的时候,就会皱着眉看着缩在沙发上像只瘪口袋的我,说,“曾忆,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写作业?”

“你还真听孙樱的话。”每当我用这样的话来顶他,他就不能再将所谓的“家长监督”继续下去。

我不知道这个七月他在外面做什么,但是缠在我腕上的钥匙没再被要回去过。一个夜里我起来去厕所,看见他坐在沙发上捧着电脑写着什么,他很少使用电脑,每个字都敲得很慢,写得专注,于是很像只蜗牛,爬得缓慢而坚定的蜗牛,我凑近了去看他也没有发现。

那是份工作简历。

五险一金,包吃包住,底薪奖金。

那是份可以在日光下公然谈及的工作简历。

高中生再次出现的时候,我都快忘记他了。

他晒得黑了一些,然而还是秀美的,他一进门就用大哥召唤小弟的语气喊我,“曾忆!曾忆!”

我总用闷闷的像只罐头的眼神顶他。

他坐在沙发上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初见时的礼貌风度通通不见,所以人呐,一旦熟了,就会露出马脚。

他说起自己的暑假经历,说之所以消失不过是因为考试结束和班上几个哥们儿一起去夏威夷玩了一趟,他对我说起那里的海,形容说像是摇篮躺在里面就可以在日光之下安睡,又找出照片给我看,我干巴巴地说什么摇篮坟墓还差不多。可是嘴上虽然这样说着,目光却还是转到了照片上。

一群男孩儿赤条条的只穿着五花八门的短裤,在海水之间沉浮,像是色彩斑斓的鱼。

“什么时候我带你也去,曾忆,去看看那里的海。”

我没见过海,我一直以为长江就是大海,我转头看身边的高中生,他在整理手里的照片。

什么是真正的海?

像你这样的么?

在那天之后他常来,已经不再是为曾谙的画,只是和我讲些有的没的,偶尔又带给我看一些新奇的玩意儿,全没有炫耀的意思,都是分享。

或许只是因为可怜我吧,这样的贵族子弟一旦找到某个可施与的贫民百姓,为了彰显虚伪的高尚和善良总是会紧紧抓住不放,偶尔我也会在听着长江的水声在深夜无眠时找到这样的解释。

那一天他来的时候,曾谙不在家里。

曾先生又不在啊?

约会去了。

约会?

嗯。

和谁?

和我们语文老师。

那曾忆以后你惨了,高中生有点幸灾乐祸地笑,语文老师是大嫂,你惨了。

其实孙老师还远没到我大嫂的那一步,其实她不过是打过一个电话让曾谙去帮她搬家。

其实所谓的约会也只是我胡说八道。

那一天他来的时候,一切如常。他走的时候,他走的时候,我不愿再想下去,于是我又用以前的道理来安慰自己,这样的贵族子弟......不过.....可施与......平民百姓......虚伪的.......

曾忆。

曾忆。

如今我想起他叫我的声音。

于是我心里的某一处像撒进了一把海盐,盐分无路可出最后只得从眼睛跳出来,一滴,两滴。

我知道不是那样的。

他是个善良的,很好很好的人。

曾先生,你家真难找。

曾忆,要不以后你当我弟弟吧?

Two is better than one。

什么时候我带你也去,曾忆,去看看那里的海。

我知道他不会再来。

浅浮岛,他不会再来。

6.

我们很快搬了家。

我的手腕上空无一物。

秋天开学的时候,孙老师结婚了,丈夫是博士生,高大英俊,人人说他们般配,他们的蜜月旅行地是夏威夷。

“曾先生,真是麻烦你跑一趟了......这是我未婚夫......因为婚礼是定在秋天,所以想尽快搬进新房......给,曾先生,擦擦汗吧......对了,曾忆,他有在家好好学习么?”

那一天我所谓的约会,他们其实不过讲了这些话而已。

而那个时候,曾谙擦完了汗,把她递过来的白毛巾捏在手里,忽然叫了她的名字。

孙樱。

她从和未婚夫的亲密的耳语中回过头来,隔着几尺的阳光和几个雨后的水洼问他,“曾先生,有事?”

他本来想说谢谢你,就一次见面的那天,那天他执行完任务紧接着去参加弟弟的家长会,因为太累下楼梯不小心晕倒的时候,走在旁边的她扶了他一把,说了句先生,小心。于是他偏头,就看见了格子裙和米白色的开衫。

就是那一天,只是那一天。

肘弯被人托起,温度记忆犹新。

他没有回答,只是神经质地拿白毛巾擦了擦早已没汗的额头,过了好久才问,你的书桌要帮忙搬下来么?

三个月后他死在了夏威夷的海里。

我从一个长着大肚子的胖子手里领到一笔抚恤金,我抱着那只装满现金的箱子走出门口时他忽然叫住了我,他说你底子不错,要不考虑做这行?

我回了头,此后不再剪头发,三个月后已经长到齐耳长度,胖子接线人恍然大悟,说,“原来曾谙没有弟弟,你是妹妹?”

我撅着嘴吹着刚刚涂上的指甲油,漫不经心地抬眼角淡淡瞟他一眼,“有问题?”

他拉着凳子在我对面坐下,目光仿佛在打量宝刀,“此后你会是个很好的执行人。”

又问,“那曾谙怎么一直把你当弟弟养?”

吹干了手指甲我翘着腿踩在凳子上开始涂脚趾甲,一边涂一边回答他,“小女孩很不安全的,要防得太多,多少小女孩被你这样的男人害?”

他笑起来,脸上肉都挤在一起,他说曾谙那孩子还真是杞人忧天,又俯身拉进和我的距离用一种轻浮的调戏口吻说以后不怕我欺负你,小妹妹?

“这不好笑,我妈妈被人□□的时候,只比现在的我大一岁,然后就有了曾谙。所以,”我抬起脖子,眼神几乎是在瞪,“不要笑他。”

他脸上的笑一点一点消散,像是星光在日光之下隐没,我知道此后我们都将是最干净的合作关系,他的眼神是一个保证。

如此,十年。

我二十三岁,头发长过肩胛骨,上个月刚用领到的一笔佣金去染了茶色,还微微地烫了一下,在小餐馆打包了猪蹄汤想到胖子的公寓找他,想熟门熟路地从他的厨房里拿出大碗盛好热汤,我在把汤倒进碗里的时候他会用看女儿的眼神看我,这个时候我就说康叔你看我新染的头发怎么样。

但是没有。

当我提着猪蹄汤用备用钥匙打开他公寓门的时候,他不在。

只有兰兰和明哥、阿至和一个刚入行的小男孩坐在沙发上,康叔手下的执行人就我们几个,这几年他渐渐地收心了,只在我们这几个人身上用心,小男孩的入行是个意外,兰兰开玩笑说小男孩或许是康叔的私生子,而明哥说如果真是儿子的话康叔就不会领他进这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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